【法官说法】当心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
最高法:民间借贷利率超36%无效 24%以内受保护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一些案件往往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交织在一起。此次司法解释明确,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
民间借贷构成非法集资吗?
依据《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民否构成非法集资,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民间借贷有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的,就会构成非法集资。一.民间借贷构成非法集资吗?民间借贷民否构成非法集资,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民间借贷有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的,就会构成非法集资:(一)...
3000万民间借贷遭遇非法集资骗局,法院为何不支持投资者述求?
同时,二人又利用杨念忠担任许昌光大分行行长的身份,假意为客户的借款(理财)提供所谓的银行担保,但经鉴定,相关借据、保证函、委托代理存款协议加盖的是伪造的许昌光大分行印章,表明其主观上并无为客户借款(理财)提供银行担保的真实意思,而系以欺诈手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杨念忠与陆灿欣通谋后相互配合,...
轻信银行行长“担保” 民间借贷遭遇非法集资骗局
郭某钊起诉光大银行背后,还牵涉一桩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原行长杨念忠与人合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案件。受害当事人不仅仅是郭某钊,还牵涉多名投资人。行长担保的“民间借贷”2014年1月,郭某钊经一位朋友和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原行长杨念忠介绍,认识了许昌县瑞通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陆灿欣。陆灿欣向郭某钊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事实审査标准
正因如此,司法实践中对于借贷关系是否发生的基本事实作出判断和认定的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虽然完全统一法官心证结果在客观上不可能实现,但通过更精细化的指引,规范事实认定的方向和进路,却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且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容易伴生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
人民法院案例库: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19条
裁判要旨:职工集资款债权的实质为民间借贷,和普通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在于债权人的职工身份,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受特殊保护,属于优先受偿的破产债权。债权人以企业职工名义与破产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但在出借资金时其并非破产企业职工,与破产企业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等用工关系,不应认定为职工集资款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能优先...
最高院:这些融资方式均属非法集资,损失50万企业老板也要判刑!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资金短缺,除了通过正常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外,还可以采用民间借贷的方式或引进新股东的方式。但无论是民间借贷还是引入新股东,都有可能存在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风险。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
防范非法集资 守护幸福生活
3月2日,秦皇岛市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守护幸福生活”主题宣传活动。防非宣传志愿者为社区老年人宣讲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高额汇报”民间借贷、“快速致富”投资项目的危害,通过案例揭穿行骗手段,传授防骗技巧,现场答疑解惑,增强了老年人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大家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法眼观澜 | 私募基金涉非法集资二十问(二)
《备案须知》具体列举了不符合投资本质的经营活动的范围,并不再办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范围的产品的新增申请和在审申请,具体包括:(1)底层标的为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资产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所提及的属于借贷性质的资产或其收(受)益权;(2)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