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
因陈某和姜某将其持有的未届出资期限的乙公司股权转让给刘某,但刘某也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后乙公司在未清偿对甲公司债务的情况下被简易注销,且刘某死亡。因此,作为案涉股权的转让人,陈某和姜某应对刘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甲公司有权主张陈某在未实缴出资300万元范围内、姜某在未实缴出资50万元范...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由谁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答:可以转让,但有一定风险。如果股东转让的是尚未到出资期限的未实缴出资股权的,由新股东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原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转让的是出资期限已到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新股东和原股东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新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到期但未实缴情形的,仍由...
周游:股东出资规则的体系性解释 | 交大法学202405
股权出资本质上是股权转让,需要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包括拟用于出资的股权是否满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要求,如依照新《公司法》第84条规定通知原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等。相比之下,债权出资在原《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虽有所谓“债转股”的规定,但其中仍有诸多需...
法院判决:未实缴出资,历次转让的股东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公司法作出规定的下列情形,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一)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关于转让人、受让人出资责任的认定,适用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出资期限还未到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对公司债务能否免责?
认定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是否存在“恶意”,可结合股权转让的时间、股权转让时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形成时间、转让行为是否存在有违市场规律的异常、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存在特殊关系、受让股东的资金状况、偿债能力等综合判断。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增了未届出资期限即转让...
未届出资期限,股东欲转让股权“逃废债”?
原告认为王某和孙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侵害了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起诉要求王某、孙某以及受让人承担相应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公司已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各股东均未实缴过出资款。为平衡债权人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王某和受让人作为公司现有股东,原告有权利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
...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200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出资0元)转让...
8月17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常州金坛吉和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200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出资0元)挂牌转让,转让方为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综合保障中心,转让底价为1950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27日。资料显示,转让标的常州金坛吉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扬州交盈置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对应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
8月10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扬州交盈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5000万元)及21581.342642万元债权公开转让挂牌转让,转让方为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为27000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6日。
最高法院:股权未完成实缴便转让,能否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
第八十八条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
新《公司法》下,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股权转让、注销,选...
王总有个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属于认缴,也就是实收资本0元。经过2年经营,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也就是净资产1000万元。现在要股权转让给刘总,股东决议中标明的转让价格0元。请问:该股权转让价格0元是否合法?答:0元价格不合法,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