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喊你来学法】情侣之间各类转账,性质该如何认定?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认为第一种和第二种类型的转账能够体现出双方之间借贷合意,应当认定为借款,被告应当负责偿还。对于数额具有特殊含义及有备注“老婆生日快乐”等内容的第三种类型的转账,法院认为,上述转账具有特殊寓意,应当认定为张某为表达爱意或者联络感情赠与给李某的,而非体现借贷合意的民间借贷关系,因此法院驳...
同居时的转账属于“彩礼”,要求返还合理吗?
关于本案彩礼属性的认定,经查,在恋爱同居期间,陈先生多次向许女士转账,其中出于“存钱结婚”的考虑,将个人收入交由许女士管理,因此该款项具有彩礼属性,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陈先生有权要求返还。但是,陈先生为增进双方感情而给付的钱款、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均不属于彩礼范畴。金网科提示北京金网科律师...
分手后,男友要她返还27万恋爱期间转账,该不该还?
男友转账二十七万元恋情无果而终男友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转给对方的钱到底应不应该返还?情侣转账二十七万多恋情无果男友想讨回2020年,张强因生意往来与李娜相识,两个人互相欣赏,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并且开始同居生活,可是在之后交往的四年里两个人经常发生争吵,几度分分合合,最终在2023年因感情不合,分道扬镳...
分手后男子以借贷为由索要恋爱期间赠与钱款,被法院驳回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实际欠款关系时,一要审查是否有借贷合意的达成,二要审查是否有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若情侣之间发生借贷行为,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日后可能出现争议时使用。尤其对于大额财产往来,更应对其性质做出明确约定,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居关...
【以案普法】恋爱期间的转账,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
对于一些没有明显意图金额不大的转账行为,也没有显示该转账行为系借款或附条件的赠与,法院会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情形来认定,如对方抗辩称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共同消费,法院一般不予认定该部分费用,不支持返还;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对当事人以曾同居为由提出以“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费”来抵消的抗辩...
郭琳等:恋爱、同居期间钱怎么给?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1.一般赠与(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追求期间、恋爱期间互赠的不超过维持感情需要的财物,如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包包、衣服、饰品、化妆品、餐费等。一旦给付行为被认定为是一般赠与,则不需要返还。贾玲导演的电影《麻辣滚烫》中,女主角乐莹找到原定晋级的天福,想要通过向天福转账5000元说服天福弃赛、换做她的男友参赛。天福担心转钱以后...
——江苏南通中院梳理解析涉民间借贷纠纷案
在两人恋爱期间,小亮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以及银行卡向小美转账,并帮助小美偿还信用卡贷款,金额累计达47万余元。在二人分手后,小亮以民间借贷名义向法院起诉小美,要求归还上述款项。庭审中,小美辩称该款项是小亮对其表达爱意的赠与,如不少转账金额为“520”“1314”等,相关款项被其用于二人同居期间的生活所需,且小亮...
「金网科案例库」恋爱同居期间的转账能认定为借贷吗?法院判了!
小王承认俩人是恋爱同居关系,但不承认俩人之间的转账是借款,而是小丽对他的赠与,用于双方恋爱同居期间日常生活消费,并提交了租房合同、房租的支付凭证、维修管理费、购物记录等证据,想证明款项系用于二人情侣日常生活,不存在借款合意,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审理中发现,小丽提交的涉案聊天记录、转账...
同居关系期间形成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享权力,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力,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共有。
男子同居期间向女友转账1.5万,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被驳回!法院...
同时,若能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在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中表明是借款,则可以认定该笔款项为借贷关系,在感情结束时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法官提醒,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相互赠送小物件是为维护感情必要支出,即使结束恋爱关系,赠与物也应归受赠人所有。(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