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出售的,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条件一是家庭新购普通自住住房,为房屋所在县区唯一住房的;条件二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经出售的。本次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一是“按县区认定...
9月1日起执行!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通知》进一步优化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家庭新购普通自住住房,为房屋所在县区唯一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经出售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其他政策不变。禁止使用第三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外,《通知》...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细究上述规定,唯一住房并不等同于法律规定的“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即如果不是生活所必需,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仍然能够被法院强制执行。《规定》指出,以下三种情况下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是能够通过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实现居住需求的;二是恶意转让...
广西荔浦:唯一住房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商业性贷款可按...
优化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荔浦市城区内无住房的,或在荔浦市城区内的唯一住房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商业性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荔浦市城区内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
唯一住房能否被法院拍卖?看完你就懂了!
最后还需要看被执行人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法院会考虑被执行人是否与家庭成员同住,家庭成员是否有其他住房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曾有过一个案例,被执行人的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是被执行人个人的,因此法院认定其配偶对这房子有民事权益,不适用于强制执行。
赵光生律师:未缴纳刑事罚金的,可否执行名下唯一住房?
“唯一住房”是否为被执行人“生活必需”应结合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房屋的价值、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综合考量、认定(www.e993.com)2024年9月7日。若房屋存在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等并非用来实际居住的情形,则可以认定被执行人并非依靠涉案房产维持其基本生存,人民法院可对该房产予以执行;若房屋面积较大或者价值较高,超过被...
以案说法 | 夫妻唯一住房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拍卖的房屋虽系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可在拍卖成交后,为被执行人保留廉租房租金以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基本居住权利,且法院未收到申请执行人停止执行的申请,故雷某要求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拍卖,于法无据,法院...
...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屋的,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2.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此时应认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益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3.执行被扶养人的住房,并不以扶养义务人名下的住房将来有可能发生的变化以及扶养义务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是否同意作为限定条件。(见延伸阅读案例...
关于查封、扣押、冻结的常见法律问题
唯一住房能否查封、拍卖?1、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2、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
唯一住房挂牌就又算首套?这个解题新思路,值得常州参考
这就意味着,杭州的首套房认定标准,从之前的全市范围内“认房不认贷”,变成了按区划分“认房不认贷”。最主要的是,如果你手上已经有一套住房了,在只有这一套的前提下,只要将这套房子挂牌出售,不管有没有卖出去,再买房就又可以算首套房。这种认定标准,无非就是为了激活“改善”需求。现在不是二手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