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说 | 李勇:认定犯罪为何要坚持从客观到主观的思维方法
客观主义学派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表现于外部的犯罪人的行为及其实害,重视行为,又称行为主义;主观主义学派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在于犯罪人的危险性格,行为只具有征表犯罪人危险性格的意义,又称征表主义。对于这一组概念的理解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1)二者都是主客观相统一的,都是在三阶层体系之下,从构成要件符合性、...
...著作权被侵犯怎么“刑”?——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认定...
二是注意认定犯罪嫌疑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侵权作品数量、点击数、注册会员数等,重点审查后台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其次,对于犯罪嫌疑人故意避开或破坏保护技术措施的认定,一要审查技术措施的用途必须是为保护著作权而设置的技术措施;二要审查犯罪嫌疑人主观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故意;三要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避开或破坏...
故意伤害案中轻微暴力行为性质的认定
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伤害犯罪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轻伤、重伤等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且行为人认知以一般人的认知为准,从一般社会经验来看,绝大多数的轻微暴力或者一般殴...
周宁静|人工智能时代犯罪参与理论面临的挑战及应对——以ChatGPT...
由此可见,传统共同犯罪理论所强调的意思联络在人工智能时代被弱化,共同故意似乎不再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必要条件,人工智能责任主体是否是基于自己的片面故意为他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其可罚性有待证明。(二)因果关系地位的扭转人工智能时代,狭义共犯与正犯之间意思联络方式的改变,在犯罪参与主体之间的因果关系...
郁卫平 刘颖|自洗钱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浅析
若将本罪唯一的保护法益认定为金融管理秩序,那如果行为人将七种上游犯罪以外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金融工具进行掩饰、隐瞒,也应当被认定为洗钱罪。这就无从解释特别规定七种上游犯罪的必要性,将会导致立法上的混乱。有学者认为,洗钱罪的保护法益还应当包括上游犯罪的保护法益。笔者认为,洗钱行为正是通过保护了非法...
检法视点 | 刍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换言之,行为人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的目的更主要在于换取相应的非法报酬,至于他人用银行卡是接收犯罪所得还是用于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人其实并不在意,认定为间接故意更为适当(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事实上,信息网络犯罪往往是上游犯罪人基于一个概括犯意连续实施的多个类似行为,这些行为分别针对不特定的被害对象实施(上游犯罪人有时也不能确定在...
论诈骗数额认定与成本扣除
对于后骗归还前骗的连环诈骗,行为人受一个概括的犯罪故意支配,每次实施的诈骗行为不过是整个连环诈骗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故以案发前行为人实际取得的财物数额认定诈骗数额。对于已经归还的部分,因难以证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计入诈骗数额更具有合理性。同理,对单次诈骗中案发前主动归还部分,亦难以证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一)审查认定犯罪应当依法准确把握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理解把握“多次盗窃”的规定,应坚持实质解释,不能简单认为只要“多次盗窃”就一...
【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一)审查认定犯罪应当依法准确把握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理解把握“多次盗窃”的规定,应坚持实质解释,不能简单认为只要“多次盗窃”就一...
关于共同犯罪的司法裁判规则
可见,各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犯意联络及对行为危害结果的预见是构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实质性内容,而对危害结果的态度却可以有希望或者放任两种不同形式。也就是说,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认定中,并不要求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内容完全一致,也并不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分别独自具备某具体犯罪的主观要件的全部内容,如特定目的等,而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