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价格“明降暗涨”,涉嫌欺诈吗?收下这份法律指南,不踩坑→
如果商家在涨价后降价的过程中,故意模糊原价的定义,或者无法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等证明材料,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如果商家的价格变动在合理的市场波动范围内,且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故意,那么一般不认为是价格欺诈。但在“双十一”等大型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较高,如果商家的价格变动已经引起消费者...
学法时习之丨非法获取持有商业秘密行为不可为 当心被罚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商业标识侵权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将以企业名称为表现形式的商业标识使用在惯常使用商标的位置和场合,并起到识别商品来源作用的,应当认定为商标性使用并构成商标侵权;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或注册商标作为自身字号使用,并从事相关经营行为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在案证据足以认定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明显超过法律规定的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时,人...
人民法院案例库: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要旨汇编(50则)
8.经营者销售已公告召回的车辆是否构成商业欺诈的认定参考案例姜某诉某汽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16-2-084-006/民事/买卖合同纠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09.29/(2021)黑民再14号/再审裁判要旨判断经营者交易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应当以交易时的行为为准。交易完成后,经营者向消费者...
商业秘密侵权认定的审理思路及审查要点
1.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行为的审查不正当手段包括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公认商业道德的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但该行为未被类型化的,则应认定为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中提交公司经营信息作为证据,是否侵害商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可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
因2次借钱给同事好姐妹,一员工被公司以“商业贿赂”为由开除!员工...
雯雯则认为,娜娜与自己在工作上并无交集,双方亦无利益关系,属朋友间的正常借款行为。A公司将此行为定性为商业贿赂,并据此开除自己,属违法解除。随后,雯雯将A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不构成商业贿赂公司属违法开除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首先,A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员工手册》《员工诚信廉洁合作管理规范》...
江苏高院印发《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
1.总体思路。认定此项行为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前并不掌握、知悉或者持有商业秘密,应当排除因法律规定、职务职责或者合同约定,合法掌握、知悉或者持有商业秘密的情形,以区别于“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的行为。2.“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的认定。
国内首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发布!
1.总体思路。认定此项行为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前并不掌握、知悉或者持有商业秘密,应当排除因法律规定、职务职责或者合同约定,合法掌握、知悉或者持有商业秘密的情形,以区别于“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的行为。2.“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认定
一种意见认为,刑法将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明确规定为一种实行行为,意味着只要是非法获取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就可认定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失。另一种意见认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因未将商业秘密用于经营活动,不宜认定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