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环境污染实质性损害
该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仅限于回收处理不含镉、镍、铜、锰等重金属的酸洗废液,在不具备技术条件、设施设备、处置能力情况下,超许可范围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且未经无害化处理,假借水处理剂等化学药品形式出售给无处置能力的下游企业使用,放任特定污染物未经处置排放,造成环境实质性损害,应认定为污染环境罪。围...
法眼观澜|污染环境案件中对通过暗管排污的认定和处理
《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一条第5项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大气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相比《环境污染犯罪解释》规定的其他入罪情形,如“非法排放、...
法眼观澜 | 环境污染案件中对污染物如何认定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规定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该规定,所排放、倾倒、处置的物质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污染物,是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环境污染案件中对污染物如何认定至关重要。2016年版...
法眼观澜 | 污染环境案件中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合理、适度的环境污染处置费用,应当认定为属于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公私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对于明显超出必要合理范围的处置费用,不应当作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坚持环境损害实质考量 □准确认定污染物性质精准把握污染环境...
对于未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出罪举重以明轻的法律原则,既然认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构成犯罪时都强调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后果评价,那么,对危害程度低于危险废物的“其他有害物质”的认定,更应当坚持环境损害的实质考量,不能仅以造成公私财产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予以定罪。
精准把握污染环境罪“其他有害物质”认定标准
其次,《解释》明确规定了有毒物质的四种类型,同时规定对以下情形应该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
最高人民法院:对数个污染者的责任认定
对数个污染者的责任认定问:数个污染者实施污染环境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如何承担责任?答:数个污染者实施污染环境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数个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环境行为;二是数个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环境行为。本《解释》第二、三条分别规定了这两种情形。第一,数个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环境行为造成被侵权人损害的,...
“三合一”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540件,建设20个替代性修复基地!青岛...
根据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当事人的过错大小,酌情认定某水产公司和某合作社的责任承担比例为4:6,依法判令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养殖损失。法官点评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
重庆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对七种违法情形细化认定条件
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的情形的认定: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谎报设施异常或实施虚假标记;以逃避监管为目的致使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形。接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情形的认定:虚报生产运行情况,或虚报自动监测...
依法不认定为犯罪或者不按犯罪处理的26种情形
第七条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