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赵精武:论聚合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以分别独自承担论之,用户的行权对象仅限于网络平台,其基于对聚合平台的信任作出的服务选择行为似乎无法得到保障;如果以连带承担论之,聚合平台仅仅是信息服务的“中间人”,促成用户与特定网络平台之间的缔约,此种责任承担又显严苛。尽管有学者主张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中将多个共同处理者视为整体一并承担侵权责任,但这种...
混合型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规范构造与合规指引
摘要:美国“恶名市场名单”对微信“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性质界定,模糊了我国混合型网络平台的法律属性,增加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认定难度,导致混合型网络平台侵权责任边界不清。对此,基于避风港原则的工具本质,面对我国平台侵权“一般领域灵活规制,特殊领域严格要求”的治理趋势,结合混合型网络平台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的...
网络侵权纠纷中“合格通知”的规则检视及司法认定 | 案例精选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
商户侵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吗?看看这起案件……
某公司认为,该店铺的行为涉嫌构成商标侵权,遂将该店铺经营者起诉至法院。与此同时,在该案中,该公司还以网络店铺所在的电商平台明知存在侵权行为,却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等为由,请求判令该平台与该案店铺经营者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一审中,被诉店铺经营者辩称,其并非被诉店铺的实际经营者,在收...
全国优秀裁判文书|电子商务投诉中侵权责任的承担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此,通过淘宝平台销售商品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网络店铺的财产使用权,并由此享有相应的民事权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平台登记信息并非判断虚拟财产归属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
网络交易平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责任边界
《电子商务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www.e993.com)2024年12月18日。可见,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表述在现行生效的法律制度中不完全统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文所称网络交易平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
李幸洁 王骞|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探析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与传统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相比,呈现出一定的必要性和特殊性,这种必要性来源于知识产权有必要受到行政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路径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这两个层面,而这种特殊性则来源于平台治理层面的特殊性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这两个层面。
熊文聪|新技术语境下平台版权注意义务及损害赔偿辨析
对此,“梦华录”案二审法院进一步认为:“综合考虑权利人的通知情况、涉案作品的知名度热播性、整体侵权的状态成因、平台传播技术效果等因素,足以认定快手公司应知其平台内整体大量侵权行为情形。在此情形下,快手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对平台内大量侵权行为进行治理。由于快手公司未采取必要措施有效...
电商平台注意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即将施行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是为了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指出,该规定明确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范围,包括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
搬运电商平台数据:侵权!
被告开发运营“铺货易”“代销易”软件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软件主要是为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复制原告平台内单个或整店商品数据、于第三方平台从事经营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该种被诉行为扰乱了网络零售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店铺等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诚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