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2021年5月20日、9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苏某明、高某、贺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苏某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高某、贺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共冻结...
特大区块链洗钱案:华人女子诈骗十三中国人涉案金额460亿人民币
这起案件发生在英国,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查获了数万枚比特币,根据当时的市值估算,其价值高达63亿美元。2024年3月18日,英国萨瑟克刑事法院的陪审团做出裁定,42岁的华裔英籍女子温简(JianWen)因参与洗钱活动而被判有罪。警方在调查期间成功查获了高达6.1万枚比特币,这起案件成为英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洗钱案件。
非法集资单位犯罪法律规范整理及案例分析
在非法集资犯罪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的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此,应当分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依法认定单位犯罪及其责任人员20.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多以单位形式组织实施,所涉单位数量众多、层级复杂,其中还包括大量分支机构和关联单位,集团化特征明显。有的涉互联网金融...
全国人民法院:涉非法集资案件的18条裁判要旨
以高额返现、赠送积分等手段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非法集资,所非法吸收的公众资金系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并由行为人实际占有、控制,主要用于高额返利、集资平台运转开支,运营模式明显不具有营利性、可持续性,造成巨额集资款不能返还的,应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发行虚拟货币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法定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经查,从犯罪目的来看,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加入鑫币项目是为了通过自己投资和介绍他人投资鑫币项目...
先非法集资、诈骗,后洗钱,这起涉案金额超3亿的案子判了!
近日,谷城法院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洗钱罪案,涉案资金达3亿,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0元(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案件详情2012年10月10日,被告人周某注册成立公司后,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宣传、夸大其公司经济实力,并许以月息0.9%至1.3%的高...
北京高院:洗钱规模在扩大,近三年单起案件最高涉案金额超6亿元
在房某洗钱案中,房某明知王某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仍协助其将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14亿元)汇往香港,转移资金,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房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3100万元。在丁某洗钱案中,丁某明知收购众某公司股权所用款项7000万元系白某非法集资所得,仍指使他人以签订虚假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虚构...
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刘高锋:关于私募与非法集资
三、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关键如前所述,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方法和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集资诈骗罪除了应当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构成要件之外,仍需要审查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和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为人向投资人隐瞒私募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连年亏损等事实,且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使用募集资金,属于...
非法募资33亿余元!周之锋,无期徒刑!
非法募资33亿余元!周之锋,无期徒刑!中国基金报记者林雪5月15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周之锋集资诈骗案,对周之锋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明,周之锋掌控的咏福公司采用虚假宣传、虚构资金用途等方式,以投资汇票栈公司电子...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
????2021年5月20日、9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苏某明、高某、贺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苏某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高某、贺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安机关、司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