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视角——以多个典型案例分析解读骗取贷款罪的立案要件及犯罪...
1、目的上:骗取贷款罪想的是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正常贷款目的是以真实的意思表示获得银行的贷款,没有骗取的主观目的。2、手段上:骗取贷款罪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银行批准自己的贷款请求,申请人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提供假证明、假材料,而正常贷款则是提供真实的信息情况。
刷信用卡套现并出借他人的法律定性之一:是否构成高利转贷罪?
“贷款时没有转贷牟利目的,也没有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后将贷款转贷他人的,只是单纯改变贷款用途的行为,不成立任何犯罪。不能因为行为人事后改变贷款用途,而认定前行为属于套取或者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可见,行为人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同时必须已经具备转贷牟利的犯意。如果没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也没有采取欺骗手段,...
上海一家银行惊现“内鬼”,收贷款中介30万元好处费违规放贷1个亿...
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2023年9月4日以骗取贷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李某提起公诉,于2023年12月27日以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
《前途无量》:看银行从业人员之殇——违法发放贷款“罪与罚”
刑法(2020年修正)第186条规定了违法发放贷款罪,条文共有四款: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银行或者...
刑法学习笔记Day51——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行为人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并且具有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之一者,就可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骗取贷款行为,但并不具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骗取贷款罪。2.《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骗取贷款罪”的成立条件删除了“有其他严重情节”,这表明,本罪的成立条件只剩下“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
“内鬼”里应外合违规放贷 检察建议助力金融机构防范风险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又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李某伙同他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2023年9月4日以骗取贷款罪...
银行转让债权不影响骗取贷款罪的成立及数额认定
一是被告人古某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要求被告人在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信贷资金、信用时,采用的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掩盖客观事实,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重大损失。造成重大损失是一个客观标准,指的是上...
办案手记 | 闫淮南、李明真律师有效辩护,从一起骗取贷款罪案当事...
此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向金额机构所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等欺诈手段,可能使金融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错误放贷,但仍积极追求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三、无罪辩护要点实践中,虽然骗取贷款罪高发,但骗取贷款罪是个有机的整体,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一个要件缺失,都不能认定为有罪,笔者结合实务中骗取贷款罪...
一场持续20余年的房贷纠纷:房企为骗取贷款安排员工虚假按揭 法院...
法院认为,国龙公司等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配合骗贷房企员工该不该担责?相关官司持续20余年真相虽然大白,但建行已经给多名虚假按揭者发放了贷款,而这些所谓的抵押房产更是“一房多卖”,涉及相关各方利益复杂,真实的购房者、张军、...
刑民交叉 | 闭环双重欺诈行为的司法认定——以贷款担保双重欺诈为例
将贷款担保双重欺诈行为认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要裁判理由有:一是银行被骗发放贷款,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已经被侵犯,担保人的赔偿行为属于事后救济,不影响对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二是被告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故意,客观上有实施骗取贷款的行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构成贷款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