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 什么是融资性贸易?(附案例和审判要点)
关于系列合同是否能够认定为融资性贸易,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一方面是该系列合同是否构成封闭的交易回路(即系列合同的参与方两两之间的合同首尾相连构成闭环)或准封闭的交易环路(系列合同的参与方两两之间的合同首尾虽然不构成闭环,但至少有两方存在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将该两方视为一方时亦构成封闭交易环路);另一方面...
法学专家召开论证会:跨境贸易小心陷阱,深圳商人诉讼十年未果
论证会指出的第二个方面意见是,本案在实体认定上存在严重错误。首先,陈娟与美瑞其公司之间法律关系认定错误。其中,认定劳动关系存在需要客观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
贸易不合规被认定为融资性贸易?
业内流传着一句名言:“不出事是正常贸易,出了事就是融资性贸易”。开展正常贸易的国企公司,不论是国企供应链公司还是国企物流公司,都要注重业务的合规性,不要因为不合规被判定成融资性贸易。融资性贸易不但使企业蒙受损失,主要责任人还有可能被追究管理责任。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开展正常贸易,可以规避风险,减少风险...
如何避免供应链贸易被认定为融资性贸易等虚假贸易业务?
9、风险评估:对供应链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供应商的信用风险、国家风险、货物的质量和数量风险等进行评估。10、培训和意识提升: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虚假贸易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确保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合规要求。11、法律咨询:在进行复杂的供应链交易前,咨询法律专家,确保交易结构和操作符合当地...
案例分析:贸易单据齐全,一央企仍被认定为融资性贸易?
经我方搜索查阅大量案例显示,被法院认定为“名为贸易、实为借贷”的案例具备如下特征:(1)交易模式缺乏商业合理性(此特征具体可表现为买卖合同中约定固定收益利率、高价买进低价卖出、增加不必要的中间方导致增加交易成本等);(2)虚构标的货物或标的货物实际未发生流转;(3)一方当事人不承担正常的买卖合同项...
建议收藏丨供应链贸易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法院会怎么判定借贷合同的...
??2.融资性贸易案件各地司法裁判口径梳理如前文所述,由于国资委对于“融资性贸易”的严厉监管,我们将“融资性贸易”视为具有违法可能性的,以商品买卖形式进行的企业间融资活动(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然而,监管机构与司法机关对于“融资性贸易”的看法是不同的,实践中存在监管机构尚未认定某起贸易为“融资性贸易”,但被司法机关在判决...
央企保理公司秘籍:巧妙防范融资性贸易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融资性贸易多为贸易公司以贸易为名行融资之实,在司法实践中,融资性贸易多被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超出贸易企业正常经营范围,央企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对于既无货物流转也无资金流转的纯粹虚假贸易模式,民营企业为获得资金有可能贿赂央企工作人员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央企工作人员则面临合同诈骗罪的刑事合规风险。此外,央企...
文丰研究 | 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法律规制
(一)循环贸易(二)托盘贸易(三)委托采购(四)保理增信(五)票据增信四、融资性贸易的法律风险(一)国资监管角度的风险(二)合同角度的风险(三)税务等领域的风险五、结束语摘要:融资性贸易是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违规业务,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极端风险下可能造成国有...
央国企开展贸易中垫资,就是融资性贸易吗?
(3)多份合同内容详尽,合同签订日期接近,无实物交付;(4)合同约定提供资金者不参与经营、不承担经营风险,收取固定利润,不承担货物质量、验收等风险;(5)货物不存在专营或者限制经营情况,一方经过多方委托购买货物不符合商业常理。法院层面上也基本上并未将仅“贸易垫资”作为认定构成融资性贸易,即“名为贸易,实为...
央企卷入900亿虚假贸易:5年虚构38亿营收,融资性贸易空转黑幕浮现...
一是认定航天动力存在虚假交易证据不充分,其不存在虚假交易的故意,航天动力开展数据链贸易业务的真实目的是开拓新的业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也不存在虚假交易的行为,其交易是真实的。二是认定其虚增收入、利润缺乏法律依据。三是航天动力没有与隋田力深度合作,不存在共谋,危害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