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案件中同住人的认定规则解析
1、同住人他处有房的认定2004年《上海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作为征收补偿对象的公房同住人,是指在被征收居住房屋处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如何认定“他处有房”?关于征收补偿对象的同住人范围仍应按照上述...
同住人中的实际居住人是否可以主张多分征收补偿利益?上海市动迁...
一般情况下,征收之前一年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的同住人可以认定为实际居住人。另有法院观点认为,实际控制系争房屋,依赖系争房屋保障其居住需求的人也应认定为实际居住人。(2)除房屋价值补偿款(“三块砖”)外,签约奖励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与居住相关的征收补偿利益应由实际居住人取得。
新承租人是否需要审查同住人资格?均不符合共同居住人情形下征收...
成年同住人沈某4、沈某1、沈某2签字确认。一审判决:黄浦法院认为:本案中,沈某4、沈某1一方的户籍均在系争房屋内。现沈某4主张其与沈某1为共同承租人,且在系争房屋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但未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故一审法院无法认定其同住人资格。沈某2、朱某、沈某3自认户籍迁入后未在系争房屋内居住生...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经适房的同住人以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备注为准,同住人虽未被登记为房屋权利人,但其具备经适房的申请资格。实践中,因经适房需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为防止转移财产及审查家庭收入、居住情况,具备申请条件以外的家庭成员可能以同住人身份进行申请,然该申请过程中的同住人概念仅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人,不能认定为不动产登...
上海公房动迁中“同住人”的法律知识(上)
以下是可以认定为同住人的情形: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
罕见,非同住人也分到了公房动迁款——《我办理过的那些让人印象...
众所周知,公房动迁利益分割的主要依据是认定同住人,符合同住人认定条件的人有权利分割,不符合同住人认定条件的人无权利分割(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当然如果所有户籍在册人员均不符合同住人认定条件,也可以公平分配,但不符合同住人认定条件的人(即非同住人)也分到了公房的动迁利益的情况实属罕见,本案就是我们办理的一个经典胜诉案例,当然...
四十年不居住为何能获全部房屋动迁款?
虽然段女士婚后四十年不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但本案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务中同住人居住认定一般是看末次户口迁入后是否居住,段女士户口自报出生系争房屋后从未迁出过且婚前长期居住,该情形并不影响房屋同住人身份。其次,段某一家三口因他处享受过福利分房应被排除房屋同住人身份,无权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配。
在动迁房屋中有户口就是同住人吗
可见,同住人认定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在被拆迁房屋处有上海常住户口;二是在被拆迁房屋处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居住。特殊情况指的是面积小无法居住以及家庭矛盾无法一起居住两种情形;三是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第三点的其他住房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
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不影响同住人的认定
仇1系系争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获得征收利益。仇2因知青回沪户籍迁回系争房屋,应被认定为系争房屋的同住人。李某1系知青子女,其户籍迁入系争房屋后长期固定居住满一年以上,关于其国籍,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不等同于取得新加坡国籍,其自2016年2月入境后一直居住在国内,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1已丧失中国国籍,...
上海市公有住房同住人认定案例
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公有住房的征收补偿利益归属于公房承租人及同住人。一直以来,同住人认定都是左右公房征收补偿款分割类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的最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