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解读...
房屋建造时所在乡村未覆盖村镇(庄)规划的地区,当事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可不提供房屋符合村镇(庄)规划的审批手续。六是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按照“一户一宅”要求确权登记到户。关于“户”的认定问题,明确以“成年”作为分户的认定条件,每名已成年子女可单独视为宅基地确权登记条件中的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每户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以及地上房屋基本信息等情况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级应出具确认材料,报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认定。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应对每户的材料进行认定,同时对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出具是否合法用地意见,对地...
山东省复议办:申请人与省政府土地征收批复具有利害关系相关观点
并签订协议,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视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及房屋所有权人对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进行有效处置,应尊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此种情况下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及房屋所有权人与征地批复不具有利害关系。
不得未经法定程序直接确认当事人失去宅基地使用权
一审法院认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范某某在涉案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于2006年自然倒塌且一直未恢复使用,自房屋坍塌后范某1即在涉案...
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征求...
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4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22条,其中:首都之窗反馈206条,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反馈4条,电子邮...
奉法??思进 | 父母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宅基地使用权,子女能否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用益物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即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民集体所有,...
城市进行时 |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你了解多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4.无偿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宅基地使用权权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
“外嫁女”诉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遭法院驳回,检察机关抗诉
二审认为,本案中,支某兰虽并非某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通过取得案涉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份额,可以登记为案涉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一审法院认定支某兰与案涉宅基地存在利害关系,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于法有据。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在职权范围内决定...
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保障“外嫁女”等因继承房屋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本案中,支某兰虽并非某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通过取得案涉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份额,可以登记为案涉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一审法院认定支某兰与案涉宅基地存在利害关系,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于法有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
宅基地使用权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在一些地区,宅基地使用权的确定可能通过村民集体讨论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确认。这种方法体现了村民自治的原则,确保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民主性和公正性。4.法院判决法在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宅基地的使用权。这种方法通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