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一外卖员送餐途中晕倒不认定为工伤?人社部门回应
谭先生认为,小华是在工作期间晕倒,应该属于工伤。事发之后,他将相关资料证明提交至佛山顺德区伦教街道人社局,但被告知,小华的情况不属于职业伤害。随后,记者联系上小华的片区配送安全员,他告诉记者,小华是兼职人员,与平台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但每天接单前,他们会要求骑手购买2.5元/日的“人身伤害险+第三者责...
佛山一外卖员送餐途中晕倒住进ICU,人社局却不认定为工伤?
人社局工作人员还表示,小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确认是在送餐过程中晕倒了,如果磕到头、有外伤的话,就可以认定为伤,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有疾病,但当场死亡或者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也可以认定为职业伤害,但因为小华晕倒了只有病的诊断,没有伤的诊断,所以人社局认不了这个病是工伤。伦教街道人社局表示,目前已将...
痛心!男子送外卖途中晕倒昏迷不醒,父亲申请工伤赔偿未通过
数日后收到的反馈却是,其子并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谭先生透露,人社局方面认为,若非在48小时内死亡,便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随后,有媒体记者获悉此事件,并联系到了谭先生之子所在区域的配送安全员。该安全员表示,谭先生之子属于兼职性质,未与平台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在每日接单之前,平台都会强制要求骑手购买...
江苏昆山市检察院推动保护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外卖骑手在工伤认定、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均得不到充分保障,劳动关系举证难、认定难是最突出的问题。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及“新就业形态”概念,到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关心关爱新...
小案大道理丨外卖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受伤,要求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
某公司系一家从事外卖递送服务的公司,王某系该公司外卖骑手。王某主要负责配送工作,每日按公司制定发布的排班轮次和上下班时间开展工作,如需请假需微信告知小组长,公司每月25日为王某发放上月工资。2023年5月1日,王某在送餐过程中意外受伤,造成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后王某要求该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以不存在劳动...
外卖骑手工伤,谁来负责?
材料离开外卖平台,去了人社部门,骑手小M心里踏实多了(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他跟我说,现在可是“人社部对接的,国家不能诳你这事儿。”果然,他自己给人社局打电话,得到了很确定的回复,说十天以内会确定伤害情况。等所有流程走完,小M说自己将能拿到医疗费报销,每个月2300的生活补助,还有围绕劳动能力鉴定给出的工伤补偿。
福建外卖小哥送餐出车祸身亡,法院认定属工伤平台应补助 国家...
法院认定属工伤平台应补助2021年6月16日上午9时许,19岁陈某和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送餐。行驶至厦门湖里区县后社附近时,他突然被一辆SUV汽车撞倒,被紧急送往厦门市弘爱医院抢救。陈某亲属介绍,陈某是福建莆田仙游人。出事一年前,他来到厦门,曾在酒店后厨工作,后来转行做了一名“外卖骑手”。
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受伤,获得职业伤害保障
张先生通过手机软件注册成为一名外卖骑手,每天在平台接单派送,平台企业为张先生交纳了职业伤害保障费。一天下午,张先生在送餐途中不慎摔倒骨折,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张先生所受伤害为职业伤害。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先生构成八级伤残。事发后,职业伤害保障基金向张先生支付了医...
赣州市首笔外卖员补充工伤保险完成认定
赣南日报讯(记者杨帆通讯员杨琳)近日,赣州斯讯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外卖骑手小周在送餐途中不慎摔伤左肩,经赣县区人民医院诊断为左锁骨骨折,需要入院治疗。所幸,此前该公司为骑手购买了补充工伤保险。4月24日,经初步认定,小周属于职业伤害,符合补充工伤的待遇支付标准,按照补充工伤的待遇支付,预计小周可获得赔偿5...
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外卖员未签劳动合同,送餐途中受伤仍算工伤
鼓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已确认,何某与网络科技公司于2022年4月至7月存在劳动关系,何某在配送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系在配送时间和配送范围内送餐摔倒受伤,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