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排核废水事件看跨境环境损害救济制度
此后,国际法院审理的“科孚海峡案”(1949)、“拉努湖仲裁案”(1957)、“核试验案”(1974)、“多瑙河水坝案”(1997)等,均对跨境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日本决定排放核废水,韩国考虑提出两种程序,即申请临时措施和提起诉讼,实际上均属于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部分之规定而...
福岛核泄漏事故:中国索赔出路何方?
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国际法以及美国法律的原则,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这样利用或允许利用其领土,以致让烟雾在他国领土或对他国领土上的财产或生命造成损害,如果已产生严重后果并且那已被确凿证据证实的话。”这一结论早已是国际环境法上的经典论断。核试验案的故事则在国家与国家关系的层面上解释了受害国寻求救济的...
日本要开启“潘多拉的盒子”
今年1月,日本政府透露将在春夏之际,开始向海洋排放经过处理的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鉴于日本单方面推进排海计划,有专家建议,诉诸《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法律,通过国际法庭的听证会或寻求临时管制禁令,阻止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提前的测试当地时间6月12日上午,不少东电的工作人员动身前往福岛第一核电站,...
如何阻止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核专家解读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提出一个非常有力的理由反对日本政府,因为我们有在国际环境法领域有几十年经验的律师,这是一个非常清楚的案例。举例来说,如果排放核污染水之后,有可能在日本沿海水域以外发生越境污染,导致邻国海域污染,那日本政府就需要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但国际原子能机构、东电以及日本监管机构做不到。因此,...
专访绿和组织核专家:不认可国际原子能机构关于核污染水排海报告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提出一个非常有力的理由反对日本政府,因为我们有在国际环境法领域有几十年经验的律师,这是一个非常清楚的案例。举例来说,如果排放核污染水之后,有可能在日本沿海水域以外发生越境污染,导致邻国海域污染,那日本政府就需要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但国际原子能机构、东电以及日本监管机构做不到。
17国集体喊话:推迟排放!|韩国|日本|大海|福岛|污染水_网易订阅
菲律宾“亚洲世纪”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安娜·马林博格-乌伊说,日本政府不顾福岛当地渔民和韩国、中国、菲律宾等邻国反对,执意将核污染水排入太平洋,这种单方面的决定和做法既鲁莽又不负责任,与国际环境法倡导的做法背道而驰,是对人类和所有物种的威胁(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2021年4月13日,抗议者在日本东京的首相官邸外反对福岛核污水排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