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提示!今日起,“霸王条款”,可处30万元以下罚款!
自7月1日起,对“霸王条款”违法行为就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即“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实施处罚了。
七月新规重磅来袭,涉及反垄断民事诉讼、新公司法、会计法等
该条例对“霸王条款”予以重点关注,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完成修改,加大会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治“霸王条款” 严厉打击价格欺诈
6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将大力整治“霸王条款”,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在7月1日实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
...经营者单方设置“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无效且违法!
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是无效的,并不能免除商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霸王条款”,还涉嫌违法。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如遇到类似“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时,可以拨打12345向有关部门投诉。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5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
最高法公开征求意见!餐饮业的这些“霸王条款”或无效
可以期待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即将落地,和《征求意见稿》有望实施,将餐饮业一些常见预付式消费中无效的“霸王条款”列入“禁止”中,无疑提高了餐饮商家违法成本,有助于肃清餐饮行业经营乱象行为。以下为《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内容:作者:红餐网麦泳宜(备注:该文为餐饮行业观察,仅供参考。)...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霸王条款” 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
6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www.e993.com)2024年7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在会上介绍,大力整治“霸王条款”,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今年还将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最高法:饭店规定最低消费违法 属于霸王条款
最高法表示饭店规定最低消费,违法!本报北京2月15日电(记者徐隽)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餐馆会“禁止客人自带酒水”、“收取包间最低消费”,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这些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职场“霸王条款”岂能违法任性
再有,公司制定规章制度,不能任性,必须以不违背国家法律制度为前提。员工仅仅是没有回复群消息,就要全员接受罚款,这样盛气凌人的“霸王条款”是蔑视法律,更不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盘点职场里的“霸王条款”真可谓五花八门,有对员工的婚姻、生育时间强加干涉的;有约定工作年限、签订“竞业合同”的,未达年限要...
以案释法: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该怎么维权?
国家工商总局对于“霸王条款”的经营者有着处罚规定,视其情况不同来判定情节严重程度,从而给予警告和罚款,罚款通常是处以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如果没有违法所得,那么就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在遇到这种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时,法律就是我们维权的武器,而拿起法律维权也是在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而消...
职场“霸王条款”岂能违法任性
职场“霸王条款”岂能违法任性原标题:职场“霸王条款”岂能违法任性伊健日前,广东一家企业的员工在下班后,因未回复工作群里的消息,全员遭到罚款。该企业对此回应称:处罚是根据公司条例和规章制度来的。这是一桩工作事项“绑架”业余时间的典型案例,企业所谓的规章显然过于任性,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