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发送信息骚扰他人正常生活被株洲公安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肖某已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互联网时代,打电话、发微信、发短信属于正常的交流形式,但有些人却罔顾法律、不顾道德,一时“手痒”“心痒”,将信息当成自己宣泄私欲的地盘,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民警提醒,凡事有度,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肆意妄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同样...
网络造谣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法律知识|华律网|侵权|刑法|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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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微信群内辱骂他人!一人被行政拘留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原标题:《以案释法微信群内辱骂他人!一人被行政拘留》
一男子发送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行政拘留
经询问,刘某对其多次发送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肆意在网上发布违法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同样受法律的约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关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秦安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从严整治网络造谣传谣问题。近期,联合网安大队查处一起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近日,北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前男友利用短信、微信给她本人及家属发送淫秽、侮辱、恐吓信息,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生活。接警后,北关派...
微信群内发送多条侮辱、恐吓他人的信息,山东警方通报:行政拘留!
9月11日,山东寿光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近日,寿光市居民李某某在微信群内发送多条侮辱、恐吓他人的信息,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损害他人的名誉,公安机关对李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网上造谣、网络暴力等行为
李某,因发送信息干扰他人,被菏泽警方拘留!
5月13日,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滨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送快手私信等方式骚扰、威胁本人及其家人。经查,自2023年12月,李某(化名)为达到个人目的,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送快手私信等方式骚扰、威胁刘某(化名)及其家人,严重影响了刘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目前,李某因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
男子发送不雅信息泄愤被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肆意在网上发布违法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恶意中伤不可取 网上造谣是违法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网警提醒您无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是公共资源,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谣言的每一次传播或转发都可能造成严重的损害,从网络到生活,我们都应心存底线、立言为善、敬畏法律。
【平安建设】发信息骚扰他人? 民警:拘留!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打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近日,史纳大防区及时查处一起利用手机发送信息干扰他人生活的案件。11月10日,史纳大防区接到辖区居民马某某报警称:“一男子通过微信发送淫秽视频及文字对其进行骚扰,请求处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马某华为寻求刺激,通过微信发送淫秽视频及信息骚扰马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