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普惠合约” 融资租赁创新信贷“有效补充”
融资租赁陕西海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富融资租赁”)总经理刘子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金融组织是国有大行和城商行的有效补充,尤其在主流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放策略退出时,地方金融组织能够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在规避违约者道德风险问题上,一方面需要地方金融组织承担好主体责任和消保工作的...
法官说法|融资租赁中的咨询费服务费该不该给?
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从某融资租赁公司处租回,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低于评估机构给定的软件评估价格,待某文化公司支付合同项下租金及所有应付款项后,某融资租赁公司再将租赁物的著作权转移给某文化公司,符合售后回租型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故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文化公司之间形成了融资租赁合同关系。
租赁合同纠纷14个问题解读丨实务方圆
答:对于优先承租权中“同等条件”的认定,既不能过分限制又不宜盲目扩张,应以客观可量化的租赁合同核心事项为基础,如考虑租赁用途、租赁面积、租赁期限、支付期限以及租金标准等因素,以承租双方的主观信赖关系为审查重点,合理把握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的限制,租赁关系的特性和法律关系成立的平衡,综合认定个案中同等条件的内容。
【开明讲堂】专家说法|??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应归属...
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重要融资方式之一,为中小企业盘活资金、可持续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但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何去何从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第七百五十九条规定,在约定不明或者承租人仅需支付象征性价款、租金未支付完毕的情况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在...
【以案说法】出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后,是否可以不经...
法官说法出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后,当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其欠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时,出租人非但未受损失,反而存在不当得利,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当承租人仅支付少部分租金,收回租赁物价值小于其欠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时,出租人可以主张损失,损失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
??最高院: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据“典”说法 | 第101期:融资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出租人是否承担...
法官说法HELLOJUN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传统的租赁合同,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出卖人三方权益,租赁和买卖两个关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出卖人负责保质保量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若租赁物和出卖人均是由承租人选定的,出租人只是名义上的所有人,承租人实际使用和占有租...
广州南沙法院发布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提升...
比如,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出现承租人、回购人因认识误区,容易产生履约瑕疵或争议;出租人的资信审查、交付监督、偿付能力跟踪机制存在疏漏;融资租赁合同文本不规范等问题。而在商业保理合同纠纷中,常见债权转让通知方式不规范、保理人对基础合同审查不充分未能有效识别风险、暗保理业务因未披露信息引发纠纷等问题。
...有关处室负责人就联合发布《零售租赁业务合同示范条款》答记者问
三是落实强化功能监管的要求。为落实“同一业务、同一标准”的功能监管原则,通过发布示范条款,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同一标准制订融资租赁合同,分别从法律角度和监管角度推动两类公司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在防范监管套利的同时,推动行业整体协调发展。四是提升诉调对接和司法审判效率。零售租赁业务的承租人...
中建投租赁:从人民法院案例库判例看融资租赁“名为租赁实为借贷...
(一)租赁物原因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性质转变的认定1.租赁物并非真实存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虚构租赁物或承租人单方虚构租赁物的,双方的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是否必然不成立呢?对于双方当事人均知晓或默认租赁物并不存在的这一情形,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意见。部分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认定虚构租赁物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