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餐馆因食品原料抽检不合格被罚款1.9万元
2021年6月15日 -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3月22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临沂高新区小树林地锅鸡店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鸡肉进行抽样检验,结论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鸡8只共40斤,涉案货值2320元;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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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2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临沂高新区小树林地锅鸡店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鸡肉进行抽样检验,结论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鸡8只共40斤,涉案货值2320元;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