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年12月29日 - 安徽省人民政府
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流域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确保良好水体水质不降低。对已纳入中央财政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湖泊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不断健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省环保厅牵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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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流域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确保良好水体水质不降低。对已纳入中央财政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湖泊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不断健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省环保厅牵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