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办理“过桥业务”非法吸收资金 男子获刑10年2个月
开公司办理“过桥业务”非法吸收资金男子获刑10年2个月屯昌男子黄某锋开一家公司以办理“过桥业务”为由,并以日息0.3%-0.5%的高额回报,利诱他人投入资金,向53人非法吸收资金达2.6亿余元。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黄某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2017年...
福建一学校协助银行为贷款客户提供过桥资金,“以贷还贷”双方对簿...
不过,该法院认为,银行福州江滨支行与福清西山学校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证据证明案涉合同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订立。该法院还在判决书中表示,“即使案涉金融借款合同涉嫌刑事犯罪,但是刑事犯罪行为并未直接影响合同的内容、订立及履行。金融借款合同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行政...
挥霍过桥资金用于赌博、买彩票后,银行职工诈骗客户370余万元,获刑...
8月19日,贵州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例,涉案的某银行原职工蒙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据介绍,蒙某在某银行工作期间,因帮助客户“过桥”将多人资金存放于私人账户,后私自将客户“过桥”的资金用于赌博、购买彩票、KTV和其它生活娱乐消费。因无法归还客户资金,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他以帮...
开公司办理“过桥业务”非法吸收资金,一男子被判刑10年2个月
开公司办理“过桥业务”非法吸收资金,一男子被判刑10年2个月屯昌男子黄某锋开一家公司以办理“过桥业务”为由,并以日息0.3%-0.5%的高额回报,利诱他人投入资金,向53人非法吸收资金达2.6亿余元。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黄某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2017年,...
向不特定人员多次提供“过桥”拆借服务,是否属于职业放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解释》第二十五条明确,占有资金的当事人对于合同无效没有过错的,资金占用费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这一标准低于LPR,表达了司法对职业放贷的否定性评价态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职业放贷人非法牟利的目的实现,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笔者认为,本案中的“口口相传、以人传人”属于《解释》所规定的非法集资宣传途径(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主要考虑,甲明知其亲友以口头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不但未予制止,还授意、鼓励其亲友以口头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甲明知其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不但予以鼓励,而且通过向其亲友支付介绍费等方式刺激其亲友快速将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
风险提示|农行莆田镇海支行:谨防不法分子诱骗客户办理贷款
客户为了进行生产经营、消费或解决住房等活动需要资金周转时,会产生办理贷款的需求,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以及急切的心理,实施犯罪,通过收取高额“砍头息”,或者非法转移贷款资金,骗取消费者的资金,造成损失。此类诈骗虽然不高明,却诈骗到了许多的消费者。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农行福建省分行提示...
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违规转贷的风险提示
不法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怂恿消费者使用中介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并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消费者“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可能高于房贷正常息费水平。即使最终申请经营贷失败,消费者仍将被中介要求承担上述各项高额费用,同时还将承担高息过桥资金的还款压力。
过桥资金,需支付4%的垫资费、无其他费用,这合法么?为什么?
是否合法,得看这笔资金,使用的时间长短!据我所知,目前市场中大部分的过桥资金,利率都是偏高的,严格来算皆是不合法!民间借贷利率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界限可从“三区两线”来理解。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区,这个自然不用多说,折算成月息2%、日息0.06%,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这个...
发放过桥资金,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 未央网
过桥资金,实务中存在一种普通的情况,那就是集团企业向关联企业发放过桥资金。针对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原因是,这个行为往往不符合“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特征,也就是说,关联企业对于集团企业来说,一般属于特定对象。什么是不特定对象。根据法条表述“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