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城管围殴50岁商贩,每一拳都朝重要部位打!只因没有交卫生费
正当防卫,也就是面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制止的行为,因此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均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老百姓面对城管的暴力执法进行反击,并不当然就构成正当防卫,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城管是在执行公务,就不是不法侵害,而是执法公务行为,是正当合法的行为,所以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中学生在公厕遭围殴,“连你爸一起打!”
霸凌者威胁被打男孩,“如果将此事告诉家长,就连他的父亲一起打!如果不是S人犯法,我早就一刀捅S你了!”这是来自霸凌者赤裸裸的恐吓!嚣张程度,令人发指!官方回应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引起当地教科局和警方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迅速对此事作出回应。官方回应称,事发地点位于山西省阳泉西...
男子在家一丝不挂,被女邻居拍照发到业主群,男子反击:你犯法了!
女子虽出于谴责有伤风化的动机,但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公共场所赤身裸体才有违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嫌疑,如果在自身住宅中裸体是无人干涉的。男子因未拉窗帘或认为外面看不到而被拍,女子拍到的东西就是不雅观的,不能进行扩散。而女子不加任何处理地发布、传播他人足以辨认性特性、形态的图片,“向不特定对象披露...
解气!“记者被围殴事件”后续,涉事派出所自毁前程,遭到惩罚
在这起记者被打事件中,公众对处罚结果并不十分认同。有些人认为这是雷而不是雨。醉酒驾车被判刑后可以直接免职,那么这位副局长明显明知故犯地犯法并暴力殴打他人,为什么不免去公职,而只是免职呢?待事发热度消退,副局长将卷土重来,重罪。有人猜测,如果记者不选择自保,而是选择反击,结果会怎样?会不会涉嫌袭...
父女练摊被围殴事件主角微博发表声明 称知道自己犯法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让女儿“练摊”的行为如果违法,该如何处罚我都接受,但就算我让女儿“练摊“的行为违法了,也不该被一群“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不该受到群殴。如果我们对暴力执法都默认和顺从,那城管等“执法人员”势必会更加肆意妄为!类似的周晓明、魏文华、邓正加等的冤魂恐怕也将越来越多……...
被人打了一巴掌,还手不算正当防卫
白衣女回击,骂绿衣男变态,此时不犯法(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当绿衣男直接甩手打白衣女一个巴掌时,继续触犯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罪。此时最有争议的点出现了,白衣女同伴,一个黑衣女,直接抄起啤酒瓶爆了绿衣男的头。如果时间点到此截止,警察瞬间出现终止争斗,那么黑衣女并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见义勇为,会按打架斗殴被警察和绿衣男...
香港暴乱全面升级,大陆为什么还不出手?
邵岚辩解称,示威者使用暴力是被迫进行“反击”,是在“保护自己”。即便这些暴徒打砸公共设施、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甚至是在学校、在大街上围殴内地人,割警察脖子,但他们的原则就是“不割席”“不谴责”“不搞内部分裂”,直到暴力不断升级,甚至发生在天桥焚烧持不同意见的香港大伯,这种做法和恐怖分子何异?
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被诉故意伤害罪,羁押336天后获释,却错过重点...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然而吉首市检察院随后却进行抗诉,认为蒋华并非是孤立无援,他可以向师长求助,但是却没有求助,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男子在家不穿衣服,被女邻居拍照发到业主群,男子反击:你犯法了
男子在家没穿衣服,被女邻居拍照发到业主群,男子反击:你犯法了如果我们是在自己的家里做什么事情,只要是不犯法不侵犯到别人的利益可能别人也就不好说什么,毕竟我们自己在自己的家里做什么事情是我们的自由,别人是没有权利去干涉我们的这种自由的,毕竟这是我们自己的生活。
乱港分子被德国记者怼到语无伦次 网友:这逻辑,自己都圆不回来……
随后,主持人在节目中播出了一段暴力示威者投掷汽油弹和围殴警察的视频,并问该女生,在她看来这是否已属暴力犯法时,该名女学生又称,“专业顾问和教授”告诉他们,这是被逼的,不算犯法。“我们只是要让政府释放被捕者,并答应我们的那些‘诉求’。”来源:综合央视新闻、观察者网、网友评论流程编辑:TF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