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合同法|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后损失的分担问题
明知原告租赁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发展运输事业),却未及时就土地性质问题向原告履行告知义务;第二,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应当召开村民会议,并经村民会议决议同意,某村委会在签订涉案土地使用协议时未提交村民会议表决,致使协议签订程序不合法。
【普法宣传】一起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19年1...
“三关共守”工作法,打造农村基层善治的金名片!
近年来,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针对土地流转风险源头防范任务不清、动态监管措施缺位、化解力量整合不足的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前端评估、中端监管、末端共治三个环节,创新准入关、调控关、化解关“三关共守”工作法,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一张农村基层善治的金名片。夏日山...
延法有说法丨这些与土地有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但需要注意一个细节,那就是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向发包方也就是桃花村进行备案,以确保整个流转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钛媒体App7月24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土地流转必须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不得违背农民的意愿,不得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严禁通过下指标定任务或者是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紫塞法苑”大讲堂丨第十三讲——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探讨
8月16日,承德中院举办“紫塞法苑”大讲堂第十三讲,邀请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朱萌博士,以“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探讨”为题进行授课(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讲座聚焦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背景、承包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流转等,进行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的讲解,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操作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
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必须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必须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据中国网,国新办于7月24日上午10时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表示,土地流转必须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不得违背农民的意愿,不得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我们现在还明确要求,要严禁通过下指标定...
黄口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八、本合同编号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入股事宜,签订本合同。
【以案释法】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合同效力与合同僵局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因此,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在保障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承包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应为承包户。同时,法律对土地经营权流转规定了土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