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璞 | 关于违法合同无效问题的思考
按照古罗马以来的法律传统,法可分为公法和私法。公法是以维护社会公益为目的的法律,而私法则是以保护民事主体私益为目的的法律。立法者制订公法的目的在于禁止某种行为的发生以维护特定的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利益,而制订私法或者民法的目的在于使民事主体受到的财产性损失得到相应的救济,以维护特定民事主体或者合同当事人的...
“三周客观+三周主观”:应届本科法考过关经验
卷一考察理论法、国际公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卷二考察民法、商经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据各年考生叙述及本人体验,卷一主要考察理论法,卷二主要考察商经法。近两年的题目特点是,一道题融合多个知识点,且以更加实践化的面貌呈现。单选一题一分(50题),多选/不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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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卷: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其中,商经知(48-56分)、民法(50分左右)、民诉(30-33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4分左右)客观题合格线在180分,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二)主观题...
2023法学理论研究盘点·民事诉讼法学篇|关注民事诉讼基础理论...
从研究成果看,呈现出“重者恒重”的现象,前几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要问题在2023年仍然受到关注,民事诉讼法学者继续重视民事诉讼基础理论研究,强调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关注立法、司法和社会实践。研究内容在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相衔接、民事诉讼法修改、执行立法和公益诉讼等问题上予以了比较多的关注,就诉源治理等问题...
政府数据开放的公法逻辑与私法考量
但数据财产权的属性本身就面临着层出不穷的诘问,在这种含糊不清的数据法概念基础上构建数据公法上的财产权缺乏可行性。而赋予相对人数据使用相关公权力的思路,相对于在数据本体上进行权利化创设更显矛盾,虽然从公法的角度具有可解释性,但其如何向私法领域延伸,进而促进政府开放数据的有效流动则面临诸多解释困境。而...
问题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公法性”与“私法性”及其问题
由于几乎完全抛开以公法规范为主要构成的现行环境法,孤立地看待环境损害并将救济希望仅寄于诉讼一途,从本为救济私权而生的传统民法中寻找依据和灵感,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进行定位和设计,最终导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私法规则处理公共问题的扭曲和错位(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但是,民事公益诉讼生而具有融合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混血”特征,“...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存在于( )。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存在于()。单选题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存在于()。A:民法法系B:伊斯兰法系C:社会主义法系D:英美法系答案:A解析: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存在于民法法系,是民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基础。
民法究竟是公法还是私法
长期以来,民法又被称作私法,是私法的主体部分。但“民”法比“私”法更好,因为“私”法容易遭到人们的误解和反对,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曾经与私的东西不共戴天,“公而忘私”,也因为列宁那句话——“我们不承认任何‘私人’性质的东西,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畴,而不是什么...
一国之法律,无论其为公法为私法,皆所以维持社会之安宁,而臻于法治...
也专项解释强调绝对个人权利的危害:“自个人主义之说兴,自由解放之潮流,奔腾澎湃……驯至放任过甚,人自为谋,置社会公益于不顾,其为弊害,日益显著。”王宠惠则指出:“一国之法律,无论其为公法为私法,皆所以维持社会之安宁,而臻于法治之极则。”可见,他认为,像民法这样的私法性质的法律的主要功效与公法是一致...
宪法的性质:法律总则还是法律环境?从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出发
于是,部门法学者、尤其是民法学者,开始对这种趋势给出反击:消极的做法,是透过公私法的传统划分,在性质上否认宪法(公法)对于民法(私法)的影响;[3]3积极的做法,是以历史方式去主张民法曾有的宪法功能。[4]4但它们的力度相当有限,一方面,民法之外的部门法,只能接受这种宪法帝国主义的主张;另一方面,宪法一旦出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