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法观点选编(第10辑)
依据《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由此可知,建设工程结算工程款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只要合同对工程增加如何结算的约定是明确的、具体的,根据增减工程的性质、标准可以适用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并...
建工典型案例 | 转包、违法分包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后双方对第三人给付款项的性质发生争议,朱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封某某等四被告支付工程款300万元及利息。裁判结果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江苏某建筑劳务公司、封某某将该工程转包平移给朱某某,违反法律规定,该《合作协议》无效。转包合同无效不影响结算与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第三人支付的工程款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第三条??鼓励公路工程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承包人可依法进行劳务合作,但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_国家级...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合同和劳务合作合同的示范格式文本等。第六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本项目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
江西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企业在劳务分包时应注意的问题
④程序要件不同。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专业工程分包必须按照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劳务分包则无须经发包人或总包人的同意。⑤结算性质不同。专业承包的对象是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分包人结算的是工程款,由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组成;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劳务作业,承包人向分包人结算的是直接费中...
...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建设单位不得拖延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第二十七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负责对包括分包企业的所有劳务用工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工作(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建设单位应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以案讲法|背靠背支付条款不是拖欠工程款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劳务分包合同属违法分包,违反了建筑法律规定,故案涉劳务分包合同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案涉工程分包合同无效,但关于价款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条件等内容的合同条款,构成工程价款的结算条款,在合同无效时可以参照适用。案涉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多年,并符合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分包人与其相对...
“莱”判案|个人(包工头)承揽工程是否可以主张管理费、规费和税金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按照政府定额确定工程款,该约定可以作为双方结算参考,确定工程款时应当包括管理费、规费和税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工程款的确定需要根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并结合政府指导价进行司法鉴定,该计价方法与双方约定按照政府定额确定工程款并无本质区别,因此在双方未约定计价方式而通过司法鉴定...
国务院发文16条硬措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城口县东安镇德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十二、工程结算结算总价=合同价-减少工程价款十三、工程款支付1.按照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2.竣工验收前,工程直接费用最多支付合同总价的80%,办理完竣工结算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财政评审或竣工决算审计后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质保期结束后拨付余下3%的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