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召开
12月12日,黔南州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丁毅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全州征缴推进情况。会议指出,要找准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各县(市)要紧盯未参保对象,摸清摸准未参保原因,及时推送未参保人员台账,增强基层一线入户动员精准性,确保数据精准。要...
提前报备 异地就医更省心|异地就医_新浪财经_新浪网
“省外异地就医报销一直是在外长期居住、务工、上学等人群的心头大事。”独山县医保局工作人员郭楷钟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待遇,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黔南州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有所调整。“异...
医保局发文:5月1日起,村医这笔费用调整!
近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将一般诊疗费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其中,村医的诊疗收入将随之进行变动。《通知》明确,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执行一般诊疗费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比例支付。为体现劳务价值...
12月30日至1月1日,黔南医保信息平台暂停对外服务!
12月26日,记者从黔南州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做好医保个人账户“年度计息”和“业务结转”工作,从2023年12月30日10:00至2024年1月1日12:00,需暂停医保信息平台对外服务。具体情况如下:一、停机时间2023年12月30日10:00至2024年1月1日12:00。二、暂停服务范围停机期间,将停止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关注!黔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速览
本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城...
黔南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报销政策及流程
1.门诊特殊病缺药外购需提供按规定填报的《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缺药外购申请表》(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2.医院有效票据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票据一式两份。温馨提示(一)以下情况医保基金不予支付: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贵州:2020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超4千万 群众“三感”明显增强
人民网贵阳1月22日电(王秀芳)1月22日,记者从2021年贵州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初步统计,2020年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195.33万,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511.07亿元,基金总支出419.10亿元,累计结余537.04亿元,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全国31省份平均工资与社保基数标准(2023年最新版)
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月,下限为4019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皖人社秘〔2023〕186号07福建2023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1元,下限4212元,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黔南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
一、哪些居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黔南州行政区域内除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应当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二、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哪里制定?国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最低限,省人民政府在国家明确的最低...
黔南州“医疗保障 守护健康”新闻发布会在匀召开
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定位,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分类保障,合理确定基本医保待遇水平,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推进医疗救助州级统筹管理。稳步动态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三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