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国家药监局√1.修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2.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1.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
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北京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包装和标签设计指南...
将标准名称和主要内容中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表述调整为国产普通化妆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规定保持一致;参照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对标签宣称的要求...
“美白”宣传乱象调查!
通过使用一些添加抑制酪氨酸酶活性的成分,可以减少黑色素合成,达到祛斑或者美白效果。那可以快速让皮肤变白吗?刘玮表示,皮肤的代谢周期为28天,一般来说,外用的产品要一个月左右才会有明显的效果,而且肤色只可以被适度变白一些。然而,记者在网上销售平台看到,“快速美白”“七日白”“医学美白”“灯泡白”等宣...
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条为加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第三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具备相应能力要求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进口非特...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条件、内容、程序、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技术咨询专家库的子库。总局食品审评...
药监局对5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做出解答
最新公告中表示,2021年1月1日前已经按照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取得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等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产品,根据《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统一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化妆品注册人可向国家药监局申请育发等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注销申请。除此以外...
重要通知!今天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境内责任人在首次申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前,应当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用户注册:境内责任人邮寄申请备案系统用户名纸质资料至成都市科园南路69号金蓉大厦616室。境内责任人登录国家药品监管局政务网站(nmpa.gov)“网上办事”栏目,通过“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httpcpnp.nmpa.gov/enterpri...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监管责任,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定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