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按...
最高人民法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转让合同的区分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第七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
[音频+文字解读]《关于加强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管理...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二部分加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结合我市市本级实际,进一步健全划拨、出让、以作价出资等取得的不同权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规则,提出开展“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推行预告登记转让,明确了以“标准地”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
(二)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丽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及其管理、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等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已依法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四)莲都区、丽水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管理...
中共中央发文后,商业用地到期续期政策或加速出炉
2018年,浙江省海宁市出台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到期非住宅类土地处置管理办法》,更为详细地明确了非住宅类土地到期延期的操作细则(www.e993.com)2024年7月28日。其中指出,对符合续期条件的到期土地,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续期出让年限工业用地不超过30年,商业及其他用地不超过20年。在到期续费方面,按办理续期时点土地市场评估价结合亩产效益...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3〕62号
(七)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应以宗地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不得出租。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
新政!广东省发文: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可以分割、合并!
《管理办法》细化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的内容、时间要求,明确标底、底价的保密要求;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的签订程序和买卖、交换、赠与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办理程序;规范划拨、租赁土地的交易管理,明确划拨、租赁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和程序。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规...
驻马店发文,完善规范土地二级市场
1.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向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保留划拨方式,按转移登记办理。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或受让人申请变更为有偿使用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受让方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
全国法院: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的34条裁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