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也不得非法占用和损坏
本案可发挥法的指引作用,明确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也不得非法占用和损坏,有助于引导人民群众提升耕地保护意识。
最高法发布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村集体无权擅改土地性质和用途
经查,2016年年初,被告人梁某友、梁某斌、梁某明在分别担任或代理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某村委会1、2、3队村民小组组长期间,为增加村集体收入,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将村属耕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发包出去挖塘养鱼。被告人梁某东中标后,上述三被告人代表各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分别与梁某东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合同...
基层组织放任破坏耕地行为被通报,最高法:给责任人敲响警钟
发包土地、收取土地承包金是发展农村经济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实践中,部分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为牟利放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吴兆祥在1月10日的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发布会上,最高法通报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除了基层组织为牟取利益放任破...
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 | 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挖个鱼塘违法吗?
法“晋”人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
承包鱼塘后原“塘主”户口迁出,鱼塘还能继续经营吗?法院判了!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土地承包应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承包法的规定继承(www.e993.com)2024年12月20日。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七成期内继续承包。”下面由小编举个案例讲解一下:某村村民张某勤劳能干,在村里承包了30亩鱼塘,每年的收益颇丰,但是未能找到合适的伴侣,至今单身,在2003年6月的一天,张某驾车外出去县城卖鱼的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