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惠伦晶体: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6月)
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并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起法律诉讼,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对公司产生资金占用行为,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具体...
...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
《意见》提出,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深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犯罪线索。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人员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构成...
从源头防范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从严从快查处滥用控制权、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背信主体的违规行为积极采取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事前采取措施,督促独立董事发挥监督作用;事中严格把关,及时叫停侵占行为;事后督促董监高向大股东追责,对于董监高怠于追偿的采取纪律处分,对侵占行为未予整改的公司依规实施风险警示。此外,依托中小投...
西藏天路:西藏天路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3年12...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大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第三章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职责...
证监会:严肃惩处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
意见提出,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法制供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对公司治理的监督管理,严肃惩处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制定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方案,优化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增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加强常态化长效化防治,形成齐抓共治、有机衔接的监管协作...
防范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专家解读来了!
据悉,证监会将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觉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聚焦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从严从快查处滥用控制权、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背信主体的违规行为积极采取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事前采取措施,督促独立董事发挥监督作用;事中严格把关,及时叫停侵占行为;...
应用“雷霆”手段解决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三是追究大股东的刑事责任。大股东占款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违法犯罪。如涉及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对于不按期归还占款的大股东,可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建议尽快修改《刑法》,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判刑力度,以提高对占款大股东的...
股东的财务混同行为与职务侵占罪之间的分野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刑事犯罪必须具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1、在实务中,对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应进行实质性解释,该解释方法和结论也已经在实务中取得了共识。也即从行为人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的实质职权来认定其是否具有犯罪主体身份,而非机械适...
财产混同情形下股东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行为的司法认定
3.设置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目的是维护公司资本独立性,有效预防和打击公司股东及工作人员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的行为,强化公司财产保护。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股东私自处置公司财产的行为不仅损害公司财产权,还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若认为公司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的行为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