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创性和芯片封装企业的责任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判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否被侵害,关键在于判断权利人主张的独创性部分是否被复制,其前提是权利人主张的独创性成立。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人如欲否定登记布图设计的独创性,则需举证证明该布图设计并非权利人独立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或证明其属于公认的常规设计。布图设计侵权判断过程中,在将主张...
陈姿含:人工智能算法决策中的敏感个人信息保护 | 法律科学202406
第一种算法歧视是在传统决策过程算法模型化、信息处理可视化过程中产生的,即过程歧视,是人为性歧视(主观性歧视)的延伸;第二种歧视是算法决策选取样本时存在的歧视,其产生原因是机器学习作为一种训练算法的方法,不需要明确编程就可以获得学习能力,但是其分析信息的能力受到输入样本的影响,这种歧视之所以会产生源于样本性偏...
陈健淋|通用人工智能视野下企业数据赋权的类型展开
美国最高法院1991年审理的“费思特”案件,是版权法关于独创性认定的里程碑案件,也是数据保护的萌芽。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号码簿以客户姓名的字母顺序编排电话号码等数据,不具有任何版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因而不被版权法所保护。诚然,不具有独创性且未经独特编排的企业数据难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但知识产权法不仅...
李梦菲|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物在著作权领域的权利归属及保护路径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中对“作品”的定义涵盖四大要件:一为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二为具有独创性、三为具有一定形式表现、四为智力成果。生成式人工智能只有满足上述四要件,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作品”,进而为著作权法所保护。但从生成式人工智能输出内容的性质上来看,其完全满足要件一、三,至于其是否同时...
不具独创性的著作权登记,未必享有著作权→
“这就意味着,原告创作作品前有类似的在先设计,这样会影响原告的作品的独创性的认定,认为原告其实是借鉴了他人的先前的作品。”商事审判庭法官杨秋月解释道。作品是否具独创性系著作权认定关键松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AI生成图片著作权首案引发广泛争议,独创性和著作权难认定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定,该案中的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具备“独创性”要素,体现了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详见此前报道>>)(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该判决出炉后,引起了业界的广泛讨论。多位法律界学者向南都记者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做出的...
陈璐旸|生成式人工智能机器人侵权认定思路探析——以知识产权侵权...
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画、文字、音乐、产品、方法等若被认为具有独创性或者创造性,具备了成为作品或者专利的构成要件,那么只剩下确定权利主体这一个问题。实践中,已经有类似案例,如我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著作权侵权案,法院认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输入一系列指令的自然人是该AI图片的著作权人;如美国版权局发布新规,提出...
从《黑神话:悟空》被指“抄袭”谈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问题
著作权侵权的判定以“接触可能性+实质性相似”为标准,相较于“接触可能性”,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往往才是争议焦点,这其中又涉及了著作权人作品独创性的认定、双方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标准和方法等问题,下文将结合争议话题进行分析。二、“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的可版权性及默认权属分配——兼论判断作品独创性的选择概率标准
在1991年的Feist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确立了美国法现行的独创性标准——“最低限度的创造性”标准。尽管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并未对“最低限度的创造性”这一含义模糊用语给出明晰定义,但仔细研读判决,不难发现其对独创性的认定,实际上是通过考察相关方对信息内容的选择完成的。该案的争议对象为汇编客户名称、电话号...
蒋舸| 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以用户的独创性表达为视角 |...
第二,就权利客体而言,本文只关心用户做出独创性表达的AIGC,不涉及用户没有做出独创性表达的AIGC。如果AI用户的选择在传统场景下足以被认定为独创性表达——标准不妨比照原著在演绎作品中的体现形态、同人作品创作中被挪用的作品元素集合,或者典型摄影作品中受保护的表达——那么著作权法不能仅仅因为争议客体是AI场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