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与规则 加强股东权利保护(新《公司法》·面面观)
新《公司法》在加强股东权利保护方面做出了重大改进,为股东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权益保障。这主要体现为强化股东知情权,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并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凭证,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此外,新法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进一步...
新<公司法>:需要股东“全体一致决”的10类事项
股份公司由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二、中小公司治理结构的选择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三、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
法治| 中国公司“简化”治理面临新机遇
因为该类公司基本实现所有权和控制权合一,几乎不存在中小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现象,为保护一个“想象中的中小股东”而形式化地设立监督机构,实无必要。值得注意的是,新公司法中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趋于同质化也是一大修法亮点。在该背景下,股份公司也可能“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特别是新公司法规定可以设立...
新《公司法》13个“首案”汇总 | 实务方圆
新公司法加速到期规则在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平衡债权人和股东权益上作出了重大的进步,再次重申了股东出资义务的合同自由并非绝对没有限制,兼顾了资本认缴制的效益与平等保护民商事主体的公平。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首例“辞职董事涤除登记案”案件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新<公司法>首案支持...
A股上市公司13年造假百亿,中小股东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上,“现行公司治理制度的重大缺陷是公司治理的法定主体与实际主体严重脱节”。在今年7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做了优化改革,为中小股东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权益保护机制,如:完善了股东知情权、规定了异议股东在控股股东滥用权利情形下的股权回购请求权、引入了双层股东代位权诉讼制度...
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完善与突破——中小股东维权的“新...
缺陷是公司治理的法定主体与实际主体严重脱节”[注1],无论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都无法在公司治理中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主导权和决定权往往掌握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手中,而现行法律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限制寥寥无几,因此,如何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滥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法修订过程...
...解读新修订的公司法:完善了公司资本制度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徐静静:首先是强化股东的知情权。具体表现就是扩大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新修订的公司法允许股东查阅公司的会计凭证。修订前,对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没有控制权的股东,特别是小股东,想查阅会计凭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其次是新增一项股东回购请求权,对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权利受损的其他...
浙江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益智:信息披露之投资者保护
因此,尽管盘中频频有救市拉高的动作,但每一次都被丧失信任基础的抛盘打到新低。只有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中长期资金才会踊跃入市,长期投资力量才有可能持续壮大。目前我国涉及投资者保护的机构主要有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投保基金”)。投服中心网站显示...
北方国际监事会换届:罗乐女士当选职工监事,合规性与独立性透视
公告进一步强调,罗乐女士与北方国际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这种“零关联”的状态,对于确保监事在监督公司决策过程、财务状况以及高管行为时能保持客观公正至关重要。独立监事的存在,有助于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机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公信力。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新修订的《公司法》有话说↗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修订《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