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五十四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依法约定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含有限制婚育或者其他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将于...
首先进一步强化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增加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组织妇女参与相关协商议事活动、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与本单位女职工比例相适应等内容,突出强调了妇联组织培养、推荐女干部的重要职责,拓宽了我区妇女参与民主决策的途径。其次,夯实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重点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的主要情形;细化...
用心用情做好妇女维权关爱服务 检护“她”权益 法暖女职工
此外,镇江市检察院还结合维护与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取梳理近两年代表委员建议提案、12345投诉信息、涉女职工劳动争议判决及仲裁等情况,发现未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未足额发放生育津贴等线索77件。以点带面强化精准监督“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保护、休假保护、专门设施保障、性骚扰防治……...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政策和就业保障措施,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鼓励支持妇女就业创业,依法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和新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妇女联合会可以与企业、行业协会就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的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保护和相关待遇开展协商,依法...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代理女职工权益保护业务操作指引(2024)
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2.《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五条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女职工劳动权益获更加充分保障 且看职场宝妈如何依法维权
外来务工女性生育权同等保护女职工生育受保护,外来务工女性和城镇女职工享有同等权益(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从河南来津务工的赵女士,2010年4月被某劳务公司(用人单位)派遣至某制造公司(用工单位)当操作工。劳动合同未到期,制造公司以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停产为由,通知赵女士及劳务公司退工。赵女士不同意改派,被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近期多地倡议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一单位发布“限定男性”被约谈
这份倡议书还提到,广大女性应聘人员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了解维权途径。为保障女性合法权益,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我国先后出台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性劳动权益进行保护,保障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
...月从管理岗调降至一线体力劳动岗位 侵害孕期女职工合法权益违法!
为进一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落实,结合个案办理延伸办案效果,由点到面推动诉源治理,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北区女职工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的通知》,成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畅通女职工维权救济渠道,推动形成一体协作的长效保护机制;与...
女教师哺乳期被违规调岗解聘案敲响法律警钟
法院的上述判决,明确了涉案学校相关行为的违法属性,在个案中维护了女教师的合法权益,也释放出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信号,对用人单位具有共性的警示教育意义。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及劳动权益,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实施特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
【巾帼普法乡村行】妇女权益保障法 (一)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