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认定和处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要求卖方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名并出示结婚证;其中一方若因故无法到场的,也应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手续,以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02什么是善意取得?什么是合理对价?《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
房产纠纷大揭秘:夫妻离婚,一方称亲属购房有贡献求多分
-2018年4月4日,案外人秦母(系秦海先生之母)、秦某芳、秦某兰以共有权确认纠纷为由起诉被告秦海先生、孙悦女士、第三人L银行,要求确认A号房屋、B号房屋所有权归多人共有,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份额,并进行相应房屋登记和给付折价款。法院于2018年8月27日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案外...
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中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所有权归属问题
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离婚之时,则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其享有的权利并非是现实的物权,而是一种债权,即请求合同卖方按照合同建好房屋并移转所有权于买方的权利。在此前提下,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岀资资金应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
夫妻离婚后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 法院:双方可自行协商出售房屋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
夫妻离婚后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 法院在明确各自份额后判决双方可...
本报讯近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权利人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院在明确份额的基础上给予原、被告自行协商出售房屋的机会,让当事人有充足的时间寻求最优化处置方案。郑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2014年8月23日,郑某、王某作为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一份,明确了产权调换方...
槐法案例丨一方婚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夫妻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有权...
所有权人或其他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时,须证明其权利的存在即其为所有权人或者他物权人、相对人实施了侵害其物权的行为(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本案中,案涉房屋系卫某婚前与村委会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取得的安置房,而并非与姚某“婚后共有”,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该安置房虽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但不妨碍卫某系合法、有权占有该房屋,...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有房屋分割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 类案裁判方法
而近年来,由于房价波动较大,各地又出台各种房屋限购限贷政策,导致离婚后再行购房的难度不断加大,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情形愈发普遍且意愿强烈。这就需要法院在分割共有房屋时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准确适用分割方式。(三)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比例举证难...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的裁判规则(八)
双方当事人在恋爱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在分割时通常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而应根据双方的实际出资比例分割,但已明确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房产,应以共同共有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并应充分考虑双方对房产出资的多少。另外,房屋共有人通过协议约定,一方将房屋的所有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另一方,但该协议签订后...
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公开征求意见 婚后一方父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出资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关于婚姻家庭问题,最高法征求意见!涉及“假离婚”、婚姻赠与房屋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出资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