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不是活人”?多地流行买房放骨灰 小区成阴森“墓地...
从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来看,购房人将“居住”用途的住房改变为“丧葬”用途的“骨灰房”,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土地用途的改变,违反了相关规定。即便认为行政法规无权规范民事法律主体的行为,住户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的行为也明显违背了遵守公序良俗的民法基本原则。“具体到殡葬这...
楼里“住的死人比活人多”!个人购买商品房放置骨灰盒,违法吗?
回头看202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了111735万平方米,而按照目前购买墓地使用权20年的时间来算,全国每年对墓地的需求量也是非常庞大的,所以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墓地选择性越来越少。二、选择“骨灰房”的业主大多在一、二线城市生活,由于高价墓地买不起,才促进了骨灰房的出现。中新经纬在4月2日的报道中就提到,近年...
霍邱县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申请书并附送有争议林木、林地的位置图和其他有关证据,以及当事人协商原始材料。3、时限180个工作日4、责任部门:镇林业站(二)土地权属纠纷裁决1、流程当事人申请——受理——立案——调查确证...
儿媳为“出气”竟封掉婆婆寿穴,法院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的冯斐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对此《民法典》1183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相较于原先规定,不再要求特定物品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才能索赔精神损害。此外,除了毁坏墓地、...
震惊!儿媳为了“出气”,把婆婆未来的墓穴用水泥封死,被婆婆告上...
因此,购墓、立碑等行为作为一种民间习俗,符合我国传统伦理的一般观念,也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可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的公序良俗的范畴。二、认定墓地使用权时应考虑的因素因该墓为三穴墓地,原墓碑文字已清楚表明案涉墓地的使用人是王老太及其丈夫、大儿子。上述使用人、用途均是特定...
儿媳闹矛盾水泥封住为婆婆买的寿穴 法院:复原并赔5千元
同时,墓地的使用权具有特定人格象征意义,胡某的行为明显侵犯了王老太的精神利益,故人民法院酌定其赔偿王老太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人民法院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目前已生效。法官说法顾丹丹浦东法院周浦法庭法官一、关于购墓、立碑行为的认定子女在父母亡故后应当妥善安葬、安置父母的遗体或骨灰,这既是中华民...
今日说“典” | 墓地受损难祭奠 民法典教你维护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说法与其他物质性财产不同,墓地是逝者家属悼念死者、寄托哀思的载体,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损害后,家属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
「民法典相伴」二十年老墓搬迁后“消失” 法官:墓地管理不善损害...
《民法典》第1183条第二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处“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可以参考《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
【民法典相伴】二十年老墓搬迁后“消失” ,法官:墓地管理不善损害...
《民法典》第1183条第二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处“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可以参考《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
专家:未告知新房附近有墓地系不诚信行为
房地产开发商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墓地不在红线内为由,认为己方无需履行“小区周围”情况的告知义务的说法并不成立。此处所谓红线,应该指的是用地红线,标示的是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范围。开发建设小区的时候,通常需要退离红线一定的距离,虽然各个地方的规划部门对退离会有不同的规定,但大都在几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