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人防车位所有权归谁?使用权和收益权归业主还是开发商?
业主作为小区的居住者,对人防车位享有优先使用权。在实践中,开发商往往通过与业主签订租赁协议的方式,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业主。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因为《人民防空法》并未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和管理。如果人防车位不是以租赁而是以转让使用权方式让渡给业主,还可以不受20年租赁期的限制。
乐山一小区车位上锁陷“只售不租”争议:业主质疑被倒逼买车位...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小区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称,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没有权利出售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但是该公司在人防办办理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平时由该公司管理和使用人防车位,下一步是否以租赁的方式给业主用,由公司领导来决定。至于部分业主关于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质疑,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交房已...
人防车位可以转让使用权吗?
人防车位可以转让使用权。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只能租赁,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人防车位是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作停车使用的车位,该类车位产权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建设机构可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
299个车位“打包卖”,业主怒了!法院这样判
对业主而言,相当数量的车位、车库的配备,亦是与其居住权密切相关的一种生活利益,该利益受到法律保护。因此,转让车位使用权不得违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法律规定,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目的并非满足业主需要,且有可能影响其他业主对车位的需求,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协议应属无效。据此,法院认定...
开发商将车位转让给非小区业主,法院:合同无效
原告乐某等人于2019年11月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该局于2020年1月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告知地下车位只是使用权转移,而非所有权交易;若有异议,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原告陈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公司与楼某于2019年11月签订的143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二、原告认为各原告与...
【以案释法】开发商能不能把车位打包卖给“一个业主”?
案涉车位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甲公司有权将车位的使用权进行转让(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甲公司转让车位使用权的,不得违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法律规定,故双...
全省首个“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备案平台”在哈上线
一旦业主丢失初始转让合同,很可能此时楼盘项目公司已注销,物业公司更替中未能妥善存档,车位使用权人就难以证明自己的车位“权属”,没有凭证也无法二次流转。车位使用权人如进行二次转让,虽然在小区物业处有记录,但原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使用权协议并不能更名,受让方面临很多隐患,不仅可能遇到“一位多卖”的...
无产权车位有了“正式身份”!全省首个“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
9月8日,市民李先生在哈尔滨新区公证处成功为自己的车位办理了使用权备案。这标志着全省首个“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备案平台”正式上线,从此哈尔滨市无产权车位有了统一的备案和查询平台。可随时可以通过小程序查询自己的车位使用权备案信息李先生是“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备案平台”的首批受益者之一,他带着前几天...
“公证+互联网”预防减少车位使用权纠纷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执行主任童丰说,“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不仅可以应用到一手房销售时的车位初始登记,还可以应用到已经交付、购买的车位使用权之间的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市民在对现有车位使用权进行转让时,也可以通过平台办理相应的变更和备案手续,且如果要进行相应的融资此举还能发挥证明作用。
锐观察│买了车位之后,业主们为何又要求解除转让协议?
最近,淮安市清江浦区有业主向江苏台新闻热线025-83195110求助说,他们小区的地下车位存在消防不合格、逾期交付等问题。大家希望开发商能按照当初的约定解除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但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那事实究竟如何?车库消防设施不到位开发商未按时交付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