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 实质解纷】探视权也能执行?
探视权也能执行?6月13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探视权纠纷。下面就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乌某某与德某某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二人于2023年10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确定孩子由母亲乌某某抚养,父亲德某某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探视。调解书生效后,乌某某以德某某不适合看孩...
法院发出“人格权禁令”保护男女方探视权,让孩子不再成为失败婚姻...
长久以来,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抚养权和探视权纠纷,解决抢夺藏匿孩子的问题,主要法律依据是《婚姻法》。其中的一个“不成文规矩”是,谁带走孩子,长期与孩子共同生活,最终就在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上更占优势,因为法院会考虑后续执行的问题,“孩子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是重要考量因素。张荆解释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
探视权之“执”
小付母亲倾诉道:“最初,我本是愿意配合孩子父亲一同探视的,然而孩子对他心生畏惧,每次探视总是伴随着哭闹,渐渐地,孩子便抗拒再见他父亲。他父亲误以为我在背后教唆孩子,企图阻止他的探视权,因此,每当探视未能如愿,他便会前来闹事,甚至波及到孩子的学校。”她的话语中透露出深深的无奈:“我明白孩子的父亲对没有...
12岁男孩起诉父亲,要求其每月探望一次,探视权岂能随随便便放弃?
更是一种义务,探视权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脉和亲缘产生,离婚后行使探视权,是履行对子女抚养、教育义务的一种方式,既然是义务,就是必须要去做的,而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就放弃的,血脉亲情更不能因为家庭关系的变更就轻言割舍。
伊宁县人民法院:法官一通电话 解决探视权纠纷
近日,来琳法官突然想起了自己用一通电话解决的这起探视权纠纷,于是找到了李红的电话拨了过去询问情况,李红表示已经都处理好了,所以再没有来法院,也对法官表示了感谢。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
法官说法丨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否有必然关联
关于探视权的问题,张女士与李先生对孩子均有同等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予以协助,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期支付抚养费用(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张女士与李先生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若一方不同意协商,一方可以诉讼至法院变更抚养权。
离异后行使探视权受阻 法院调解化纠纷
本案李某与王某甲离婚后,李某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王某甲有协助的义务。离异的父母在履行探视职责或协助探视权的行使时,应当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探望的方式应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最大化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破解抚养权探视权执行难题
家事纠纷案件是法院最传统、最基础的案件类型,也是最贴近群众生活的民生案件,吴兴区法院通过深化家事案件执行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破解抚养权、探视权执行难题,在追求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载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致力于家庭矛盾的化解和亲情关系的修复,取得积极进展。
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有权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吗?
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有权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吗?“孩子归我了,我想让你看就看,不想让你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不想让对方看孩子,想尽各种办法、找各种理由阻止对方与孩子见面和联络感情,这也成了见不到孩子一方最头疼的事情。
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