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吉:图书直播销售著作权侵权的类型识别与防范建议|浩略法学
本文认为未经授权的网络直播演唱应当属于侵犯“广播权”,所持理由有二:其一一,现行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控制范围小于《伯尔尼公约》中的表演权,它只能规制“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这两种表演方式都要求“观众在现场”,至于表演者是否为即时性“演出”,还是提前录制好的“播出”则在所不问。其二,结合...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演艺类涉网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件
1.未经许可现场表演他人作品侵害表演权,将现场表演上网传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方某、苏某诉某技术公司一案中,法院认为表演权主要控制两种类型的行为:一是面对现场受众的“现场表演”,如演唱会、朗诵会、话剧演出等;二是通过设备在场所内播送作品的“机械表演”,如通过音响设备等在商场、超市等播放音乐,并...
使用背景音乐须向录音制作者付酬——从《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谈...
其性质并不构成对任何专有权利的侵权。如果称该行为为‘侵权’,则此处的‘权’仅是获酬权,而不是专有权利。[11]”“录音制作者的获酬权是立法单独创制的一项无许可内容的具有法定债权性质的财产权利,既不是以广播权或表演权等专有权为基础的请求权,又不是上述权利的限制。
郑森|论AIGC生成歌曲的著作权法规制
AIGC生成歌曲显然不涉及展览权、放映权以及广播权第二项子权利的内容,以AIGC技术用其他歌手声音演绎歌曲形式上可能受原作歌曲表演权控制。我国著作权法将表演权定义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现场表演是演员对作品向现场公众进行的表演,其主要...
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
例如,在同一件案件中,原告同时主张复制权、表演权、改编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多个权项。因此在此类纠纷中,侵权认定较为复杂,需要法院对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害何种权利作出准确认定。[09:58:09][党组成员、副院长赵长新]:3.创作主体权利意识不强,使用已有作品时不注意征得许可,从而引发侵权之...
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识、区分和使用
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在第十条第九项规定的表演权并不包括远程播送表演的情况,因此,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中还涵盖了远程播送表演的情况(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综上,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仅能够涵盖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两种情形。远程播送表演作品的情形在中国《著作权法》的语境下属于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
受国务院委托袁曙宏作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说明对侵权行为加大惩处...
二是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三是在有关合理使用的条款中规定“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等内容,将盲人的合理使用扩大到阅读障碍者。四是增加表演者许可他人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五是增加录音制作者广播获酬权和机械表演权。
直播领域录音制品获酬权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从WPPT制定的背景可知,WPPT中对表演者与录音制作者规定的获酬权本质是一种有限制的广播权或向公众传播权(在我国应为有限制的广播权),即录音制作者可以获得报酬,但不得拒绝许可(排他性受限制),是一种强制性的许可机制。获酬权的本质,应该是一个有限制广播权,适用这种强制性许可的这种机制。其目的是为了避免不...
作品传播行为中的著作权权能解析及适用
网红直播行为,一般会涉及两种著作权权利类型适用的思考,即表演权和广播权。例如某网红在网络平台直播演唱某音乐作品,对于作品权利人来讲,如果提出维权主张,那么到底是援引表演权还是广播权呢?笔者认为,对于直播节目应当适用广播权加以规制。网红在平台的直播行为看似属于利用一定技术手段公开传播作品的表演,似乎落入机械表...
刘欣睿 蔡元臻|利益平衡视角下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邻接权保护模式
两种立法模式都承认了表演行为的独创性。主播和玩家的表演权构成网络游戏直播邻接权的原因性权利,与平台播放权形成时间上的继起因果关系。对于网络游戏直播人员是否享有表演者权存在不同观点,反对的观点主要认为,一般而言,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表演分为现场表演与机械表演。网民观看网络游戏直播的这一过程,既不同于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