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粉丝网红视频被抄袭,网络短视频侵权如何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长沙公司未经八千公司允许,擅自对涉案视频进行修改、翻拍,并在抖音平台上公开发布被控侵权视频,且未标注涉案视频的作者姓名或来源,侵害了八千公司对涉案视频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综合考虑八千公司的维权支出以及长沙公司被控侵权视频广告植入...
「天眼问法」二创视频“剪刀手”引用绘本内容,是否存在侵权?
要做到尽量规避绘本作品侵权的相关风险,除了通过尽量在视频中加入自己的创意和表达形成新的作品等方式外,汤津建议,尽可能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从绘本著作权人处获得合法的使用授权,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使用范围、期限、费用等。“天眼问政”专家团成员、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津。延伸阅读中华...
【网络普法】未经授权“搬运”他人短视频带货 构成侵权!
本案中,小梁未经小张许可,将小张享有权利的涉案100条短视频或原样复制或简单修改后在自己账号进行发布,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侵害了小张就涉案短视频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某短视频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当前互联网平台利用新兴技术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拓宽新的业务范围,挖掘...
利用算法向用户推荐侵权视频,B站被判帮助侵权、赔偿13万余元
针对重复传播侵权视频的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提高注意义务,在知道网络用户故意实施重复侵权行为后,除删除、屏蔽侵权视频外,还应当采取限制其使用部分功能甚至停止网络服务的必要措施。“必要措施”的实质要求除了及时性,还包括有效性,措施效果应达到平台上无明显侵权内容的程度。生效判决指出,上海某科技公司未采取与...
网络短视频版权如何保护?
因此,二次短视频使用在先视频是否构成侵权的认定应综合考虑使用的性质和目的、受版权保护在先作品的性质、使用的比例以及具体使用行为对在先作品价值的影响等因素。最后是网络平台责任。不论原始短视频还是二次短视频均系制作者通过网络节点发布分享,均需以网络平台为依托进行传播。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仅仅通过观看网络...
随意使用网络图片音视频 当心变成侵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应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
长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的责任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应用和智能网络终端的普及,成本低、易传播的短视频,采取用户制发、免费分享传播模式,迎合用户的快消喜好,对长视频原有传播模式和市场格局构成了直接挑战。长短视频的网络市场竞争遂以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形式进入诉讼程序。网络平台是视频网络传播不可缺少的必要设施,并且发挥着中枢作用。正因如此,...
网络盗图盗视频等侵权违法行为为何屡禁不绝?我们该如何应对?
相关专家表示,平台在做到下架、删除侵权视频和图片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后,还应当加强高科技技术的应用,强化内容审核机制,细化侵权违法行为的防范措施,提倡事前防范,避免事后消极对待。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李丹林:它作为一个平台具有这样一种公共管理的责任,应该可以采取一些事前的预防措施。大量地让个...
法行槐荫|“催债视频”是合法维权还是侵权行为?——给网络言论加...
——给网络言论加“典”保护当下,短视频平台成为大众记录生活、分享感悟的重要媒介,但并非所有内容都可以随意发布。如果发布了含有对他人不当或者不实言论的视频,很可能构成侵权,还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在网络平台发布“催债视频”是合法维权还是名誉权侵权?公民的言论自由和侵权的边界该如何把握?本期法行槐荫,我们...
【网络安全】斩断短视频“搬运工”侵权的“黑手”
斩断短视频“搬运工”的侵权“黑手”,需要形成合力。首先,短视频平台应坚持内容为王,对原创作品严格保护,切断视频“搬运工”不劳而获的途径。此外,还要尽好管理责任,提升技术手段,打击侵权乱象,不能仅仅下架侵权内容了事。其次,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平台履行好管理责任,提高“搬运工”们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