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已公开的个人信息,构成侵权吗?(以案说法)
在杨某明确表示拒绝其处理前,林某发布涉案文章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杨某明确拒绝林某处理其个人信息后,林某未及时对公众号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此时林某“搬运”杨某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权,法院据此判令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审理法院提示,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已经合法...
“搬运”已公开的个人信息,构成侵权吗?
在杨某明确表示拒绝其处理前,林某发布涉案文章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杨某明确拒绝林某处理其个人信息后,林某未及时对公众号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此时林某“搬运”杨某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权,法院据此判令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审理法院提示,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已经合法...
自媒体人及平台注意了——北京高院发布某站推荐侵权视频典型案例
所以对于平台来讲就要对图片是否侵权进行严格筛查,如果感觉不稳妥,应取消图片库,但是最为稳妥的方法还是对发文规则进行整改,取消发文必须插图的限制。此外,侵犯知识产权的主体也不限于平台,所有自媒体人都有可能成为侵权主体,权利人之所以没告你不是因为你没侵权而是因为你没有平台那样的经济实力。所以自媒体人也...
“钱不到账,文章不撤”,如何保护被自媒体敲诈侵害的企业?
4月至6月,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从严整治为了流量不择手段、丧失底线的“自媒体”。广大网民和企业也不要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当遭遇网络敲诈、网络侵权时,应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女生发帖被自媒体搬运上热搜,要求删帖被拒能否维权?律师说法不一
法律界人士表示,类似的搬运行为是对著作权、隐私的侵犯,如果沟通无果,可以选择向相关平台进行投诉或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律师认为,通过自媒体公开发布就等于让渡了自己的一部分隐私权,就会面临被他人评价讨论的局面,就应该承受自媒体可能会带给你不利的影响。有博主未经作者允许搬运网帖3月1日,...
自媒体翻炒旧闻诋毁法人商誉被判侵权
综上,涉案内容一经发布,会造成不特定社会公众对于原告的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原告的社会信誉及商业信誉(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而被告却在相关新闻已经过去多年后,于2022年发布涉案文章,在缺乏相应依据也未尽到合理必要核实义务的情况下,故意翻炒旧新闻,存在一定的侵权故意。最终,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
网红在自媒体上“吐槽”商家服务,构成侵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原标题:《网红在自媒体上“吐槽”商家服务,构成侵权吗?》
原创博主,跟抄袭搬运者死磕三年
而侵权的商业公司,经常会用一个很恶心的借口:我只是转发,还帮你增加了曝光量。其实复制粘贴的只能叫剽窃和搬运,不会给我们增加收益,反而为他们自己增加粉丝。有的被告说搬运文章是用于学习和欣赏,都做自媒体了还这么说,挺扯的。也有人说没有盈利不算侵权,盈利不是被侵权者需要考虑的事情,应该看是否构成侵权。
所发文章视频构成污蔑诽谤,一自媒体被判向“华人文化”赔偿道歉
因认为自媒体账号“浪总洞察”在多个平台发布的文章和视频侵权,“华人文化”将该账号运营公司诉至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发布的涉案文章及视频在无任何事实依据佐证的情况下,捏造、歪曲事实,对原告构成污蔑及诽谤,判决被告删除相关内容,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并在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哔哩哔哩、抖...
互法新知|短视频平台著作权侵权法律问题研究——以长视频平台诉短...
根据短视频的内容形式,二次创作类短视频可进一步细分。(3)搬运类短视频,即直接将影视、综艺、动漫等作品原封不动地搬运至短视频平台,除了按照短视频时长要求分段截取以外,不加任何剪辑,也不加入任何原创元素。其是否构成侵权较容易判断。(见表1)在长视频平台诉短视频平台纠纷中,涉及的短视频类型主要集中于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