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关注!农民将拿到“大红本”!北京全面启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
根据《指导意见》,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示(公示期为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建房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
北京全面启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 农民将拿到“大红本”
根据《指导意见》,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示(公示期为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建房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政策有变,11月起安排2个禁令落地,怎么回事
第一是和确权登记有关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颁证是一体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农民的住房权益。但是在开展不动产登记确权的过程中,我国也发话了,严格禁止各地区搞变相、开口子给非法买卖宅基地的城镇居民确权登记,并且也再次强调城镇居民购买的小产权不得确权登记合法化。第二是和宅基地使用有关。...
好消息!“分户先有房,建房先分户”问题有办法了!多地有新规
换言之,若村民符合分户条件但未分户,可自行先建房,再补办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如此一来,便不再受“建房需分户”的束缚,即便没有新户口本,也能建房并获得确权。这一规定在其他地区也陆续出台,使得“分户需有房,建房需分户”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广大农民朋友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媒体解读】《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2.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材料,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已建成的农村住宅,经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的,经镇街确认符合建房面积标准的,按实测房屋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99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14日已建成的农村住宅,经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的,经镇街确认符合“一户一宅...
还不懂户口“农转非”宅基地确权应该怎么办的强烈建议进来看看
另外,只要有明确的继承人之后,也会给继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二、不能再重新建房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无偿使用,也就是说,农民只要户口没有离开集体,那么就可以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可一旦将户口迁了出去,房屋出现倒塌、破损且没有确权的,这时是没有权利翻建新房的。
一月一主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
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及时分户有大用?农村宅基地调整再来,或造就一批新宅新户
受一户一宅影响,提到宅基地就离不开分户,及时分户真的有大用吗?截止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农村已经完成宅基地确权,而这一措施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农村的户与宅基地资源的对等绑定,从而为接下来农村规划以及拆迁补偿打好基础。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便是部分农民因继承等原因,拥有多余宅基地,虽然因继承得来的合法...
“宅改”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泽州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探索...
规范的问题,泽州县先后建立了13项配套制度,特别是围绕规范运行、收益分配、村务管理、财政支持等方面制定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农村宅基地地上建筑物拆除补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试点改革有章可循、有规...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
对于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者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农村村民原有宅基地房屋的拆建、改扩建,可按照总建筑面积≤280平方米、限高≤14米的控制要求,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建设。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位置、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批东建西、超面积超标准占用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