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如何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后在该土地上建造住宅。因此,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一般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若使用权人为多人,则该房屋一般被认定为使用权人共同所有,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本案中,案涉宅基地登记的使用权人为...
北京全面启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农民将拿到“大红本”
在退出原宅基地后,依法按户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对继承人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进行标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城落户,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确权登记。
给农村宅基地颁发“大红本” 北京印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关于权利主体,《指导意见》中提到,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权利主体主要包括,一是按“户”取得宅基地的,户内成员原则上至少有一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进行确权登记;二是非本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合法取得宅基地的,分情况按“户”或以原始取得人员为权利主体进行确权登记;三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确认材料、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可对原始取得人员按权利人依法确权登记。
《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权利主体主要包括,一是按“户”取得宅基地的,户内成员原则上至少有一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进行确权登记;二是非本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合法取得宅基地的,分情况按“户”或以原始取得人员为权利主体进行确权登记;三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占用宅基地的,...
今年以来,各地加速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管好用好...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首要的是加快推进与改革试点密切相关的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改革试验研究室副主任刘俊杰表示,尽管宅基地和房屋权能不同,但由于宅基地和房屋在实物形态上的不可分性,“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客观要求。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
如何证明你的土地、房屋真的是你的?宅基地确权登记老大难问题...
对于“一户多宅”问题,指导意见明确了原则上应“一户一宅”,但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存在“一户多宅”和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两种情形可以进行确权。对于宅基地房屋属于不同权利人登记问题,指导意见规定了应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于符合分割宅基地条件的可以分户办理。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农户需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或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明以及房屋建设的合法性证明文件。2.审核阶段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这包括对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情况以及房屋的建设是否符合规划和法律要求进行核实。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现场...
自然资源部:宅基地确权登记再提速,但这3种房屋不给登记!
导读:以下3种宅基地上房屋不予确权登记:1、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房,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违法占地或者违法建设。2、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及房屋。3、“小产权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的确权登记一直以来都是让农民头疼的老大难问题,尽管国家层面早在10多年前就通过当时的国土资源部频繁下发文件督促开展此项工作...
【媒体解读】《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经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可以按照其宅基地上已经确权发证的符合规定的住房面积1:1的比例,在相邻区域置换成拆迁安置房;宅基地住房确权面积小于280平方米的,超出确权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交纳费用后进行置换,置换总面积最多不超过280平方米;宅基地住房确权面积超出280平方米的部分,可予以相应的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