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野:优先权之反思与重述 | 交大法学202402
随着规范、学说和实务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优先权的范畴出现了显著扩容的现象。一者,除优先受偿权外,规范层面还存在大量其他具有优先效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305条、第726条,《公司法》第84条第2款)、优先承租权(《民法典》第734条第2款)、优先受让权(《民法典》第847条第1款、第859...
【普法课堂】以房抵债受让人优先受偿权问题辨析
该类型的特殊性在于,承包人若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为具有相关工程建设资质的法人,不符合消费者购房人超级优先权中主体为个人的构成要件,不享有超级优先权。需要考虑的是,在建设工程存在多个承包人及多个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竞合的情况下,若某一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以不动产抵顶欠付的工程价款,...
《私法》第23辑第2卷(总第46卷)要目
该争鸣延续至自然法学派亦未终歇,并为近代民法典分别形塑了赠与乃“所有权取得方式”的法国法模式和赠与乃广义“具体合同类型”的德国法模式。我国《民法典》一方面从德国法,认为赠与合同是实现财产赠与的典型且唯一的方案;另一方面从法国法之立法旨趣,在更多制度上让赠与振翅展翼,将赠与看作一个复合性概念,创新性地...
以房抵债受让人优先受偿权问题辨析
该类型的特殊性在于,承包人若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为具有相关工程建设资质的法人,不符合消费者购房人超级优先权中主体为个人的构成要件,不享有超级优先权。需要考虑的是,在建设工程存在多个承包人及多个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竞合的情况下,若某一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以不动产抵顶欠付的工程价款,...
李运杨|《民法典》中超级优先顺位规则的法律适用
在“公示在先,效力在先”的一般顺位规则之外,《民法典》第416条为按期登记的购置款抵押权规定了“公示在后,效力在先”的超级优先顺位规则,其初衷是对抗在先登记的浮动抵押权。但由于登记宽限期的设置,超级优先顺位规则的适用范围在逻辑上得以扩展。基于登记对抗效力的溯及性及顺位规则的体系性,按期登记的购置款抵...
解读民法典|民法典中的“超级优先权”
但根据民法典该条的规定,只要是在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不论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是先于还是后于其他担保物权人,均可优先受让(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当然,不能优先于留置权人。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超级优先权”。民法典相关规定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
超级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顺序之民法典416条研究
因此,从字面上看,该条款赋予被担保“抵押物的价款”的债权人以特定情形下的优先权;因其甚而能抵押登记在后而担保权利优先,是故称“超级优先权”,实质已突破了前述《物权法》规定的清偿顺序。一、416条款的来源《民法典》416条款系本次法典编纂过程中的新增条款,为此前国内相关法律中未见。我们先来看下...
民法典第416条“超级优先权”如何理解?来听检察官的解释!
民法典在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民法典这部生活百科全书式的法律走进百姓,近日,丽水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民法典精品微课评选活动,评选出8门精品微课。今天一起来看丽水市检察院季发明对“超级优先权”的理解。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
《民法典》第416条规定的“超级优先权”是什么?
《民法典》第416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PMSI的概念1该初读晦涩的条款内容被称为“超级优先权”,又称“购买价金担保权”“价款债权抵押权”,英文名称为purchase-moneysecurityin...
房企破产后购房者何时能有“超级优先权”
购房者的超级优先权最早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该批复规定:“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