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届出资期限为何加速到期?股权转让人对出资是否担责?
第八十八条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
因陈某和姜某将其持有的未届出资期限的乙公司股权转让给刘某,但刘某也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后乙公司在未清偿对甲公司债务的情况下被简易注销,且刘某死亡。因此,作为案涉股权的转让人,陈某和姜某应对刘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甲公司有权主张陈某在未实缴出资300万元范围内、姜某在未实缴出资50万元范...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如果股东转让的是尚未到出资期限的未实缴出资股权的,由新股东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原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转让的是出资期限已到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新股东和原股东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新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到期但未实缴情形的,仍由原股东承担实缴出资义务。6已完成实缴的一人公司...
法院判决:未实缴出资,历次转让的股东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近日,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孙某诉被告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及第三人天和公司、仁和公司、钱某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法院认定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即使数次转让股权的原股东转让股权时均未届出资期限,但在受让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
周游:股东出资规则的体系性解释 | 交大法学202405
认缴制主要针对公司登记,即公司登记机关只登记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由此形成的公司注册资本;但股东在认缴制下最终仍有实缴出资的义务,故而将认缴制视为与实缴制相并行的规则体系实际上并不妥当。2013年《公司法》所确定的规则被称为“无法定期限实缴”更符合制度实质。在缺乏维护交易安全配套制度的情况下,大幅度降低...
达华智能: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二)的公告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二)的议案》(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增资暨放弃权利情况概述??????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丝路”)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由...
未届出资期限,股东欲转让股权“逃废债”?
2022年6月27日,王某和孙某分别将其85%、10%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原告认为王某和孙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侵害了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起诉要求王某、孙某以及受让人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公司已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各股东均未实缴过出资款。为平衡债权人与...
扬州交盈置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对应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
8月10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扬州交盈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5000万元)及21581.342642万元债权公开转让挂牌转让,转让方为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为27000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6日。
用未实缴出资股权质押贷款,逾期后会发生连锁反应
在多重压力下,通过未实缴出资股权向银行进行股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一旦断贷将会发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断贷后银行会起诉出质人,判决生效后,就会提起执行,出质人是个人或公司均会直接被列为被执行人,如果发现公司股东没有实缴出资,法院会依据《公司法》第54条的规定,让股东个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强行让其加速...
入库案例:“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继受股东追偿...
2011年5月,上海某能源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股权转让后,陆某某实缴出资212万元,出资比例20%”。2011年11月30日,案外人全某出具股份转让协议书,载明:“上海某能源公司注册资金为1,060万元,本人系上海某能源公司股东全某,于2011年1月出资100万元,占20%股份,同意以140万元一次性转让给上海某能源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