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背景音乐须向录音制作者付酬——从《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谈...
2020年11月11日公布并自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以下简称2020版《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以下简称第四十五条)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这是我国著作权立法首次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和表演获酬权”(以下简称获酬...
《著作权法》第45条“获酬权”引入强制性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思考
我国新增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意在赋予录音制作者获酬权,与国际条约相接轨,并直接或间接地增加录音制作者的收入以及促进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使得第四十五条获酬权的实施,应当在立法中确立其配套的机制,保证获酬权的可操作性。获酬权适用于多种场景,包括网络、广播等线上非交互式传播,餐厅、酒吧、商场等线下非交...
赵传质疑《繁花》引讨论:金曲版权原来这么复杂?|歌曲|词曲|新歌|...
他同时提醒,202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在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录音制品广播和表演获酬权,所以目前线下商家在《繁花》走红后使用《偷心》《我是一只小小鸟》等1990年代金曲,实际上是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的,“电台、电视台、网络平台直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商场、餐饮、住宿、酒吧、健身、培训等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都...
音著协总干事周亚平:应强化音乐行业反垄断 实现录音制作者全面获酬
????第三,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经济功能,就互联网直播等涉单纯获酬权领域实现录音制作者全面获酬。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该通过与互联网直播平台等传播者建立合作关系,为录音制作者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获酬渠道。
新《著作权法》施行,录音制作者首次被赋予广播和表演获酬权
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表演获酬权这“两权”是音乐行业以及权利人们长期争取来的利益,新《著作权法》的施行意味着,自2021年6月1日起,不论是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录音制品,还是商场、餐饮、住宿、酒吧、健身、培训等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还是网络平台的直播、数字音乐广播等使用场景都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应享有“二次获酬权”
录制音乐产业依靠复制权、发行权获得的收益急剧萎缩,在这种行业现状之下,获取二次使用之收益已经成为录音制作者合理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2017年,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的全球收入达23.6亿美元,同比增长2.3%为5200万美元,约占行业总收入的14%。在巴西、丹麦、哥伦比亚、捷克共和国、芬兰和阿根廷等一些国家,该项收入的占比...
如何妥善解决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4点建议
一些互联网平台已通过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解决海量音乐使用行为难以逐一获得授权的问题。除专用权利外,新颁布的著作权法为权利人规定的录音制作者获酬权亦应引起平台运营商重视。今年7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就直播间使用音乐已经提出了付酬标准草案,对健全音乐作品保护...
新《著作权法》生效一周年座谈会,聚焦营业场所播放音乐版权保护
无限星空音乐集团CEO唐月明先生和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总经理蒋涛先生都表达了对当下唱片行业艰难生存环境的忧虑和对新《著作权法》规定的录音制作者获酬权的期待,营业场所播放音乐为其经营活动带来了商业利益,应该向音乐制作人分享收益,就像使用水电要付费一样,音乐制作人才能有更多的投入,制作优秀的音乐向社会传播,共建...
直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如何支付版权费?付酬标准协商工作启动
今年6月1日新《著作权法》生效,依据第45条规定,新增了录音制品的获酬权,意味着网络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不仅要向音乐作品(词曲)的权利人支付版权费,还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版权费。这意味着音乐制作产业在互联网领域能获得的版权回报除了传统的流媒体、下载所涉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又多了一项重要的权利——录音制作...
400家权利人呼吁“两权”保护,酒吧餐饮行业率先和音集协达成合作
新《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依据新《著作权法》第45条,录音制作者首次被赋予了广播和表演获酬权(以下简称:两权)。这意味着,自2021年6月1日起,不论是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录音制品,还是商场、餐饮、住宿、酒吧、健身、培训等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还是网络平台的直播、数字音乐广播等使用场景都需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