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
改进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占补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进出平衡的管理机制,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不落实补充耕地的情形外,各类占用耕地行为导致耕地减少的,均应...
成都市探索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前置评价 强化耕地源头管控
将耕地保护工作环节进一步前置,以耕地保护内容作为审核项目能否立项的关键因素,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贯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项目立项和用地审批全过程,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和用地单位耕地保护责任,实现耕地保护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创新部门协作机制,推动耕地保护齐抓共...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上述范围内的村民住宅,涉及省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省人民政府授权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全省91个县(市)在其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辖范围、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四至范围除外),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实施建设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不超过...
自然资源部进一步优化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
规范和简化调整用地手续办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建设项目确需调整用地范围,其调整用地不涉及国务院批准权限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按照调整用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征收规模的不同情形明确具体办理方式。《通知》还对调入土地报批要求及调整用地批后监管方面作出规定。自...
明年1月起实施!事关广西耕地保护、宅基地用地面积等
明确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建设,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明确广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明确宅基地申请不予...
关于阜宁县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更新的公示
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正)...
2023年第36号公告 商州区耕地保护专项审计结果
商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块与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不同,非同一项目,但所上报的实施方案所附耕地现状图片完全相同,存在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所附图片资料不真实的情况。2.耕地转用为建设用地后利用率不高37.56亩商州区2019年至2021年底上报省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而未...
注意!被征收人要警惕:以临时用地的形式代替征收?违法!
由此可见,特别要防止借临时用地之名,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5、警惕以临时用地为由替代征收。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而征用是指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
【推荐阅读】最新临时用地政策详解
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原标题:乡村振兴用地有了负面清单
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