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部:不得限制辩护律师合理阅卷次数
为了保障律师权利,《办法》规定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原因并在无法阅卷的事由消除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安排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合理的阅卷次数和时间。辩护律师可以带一至二名律师助理协助阅卷。律师发现案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等情况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
刑事辩护的理念——第一章 刑事辩护的理论挑战
1996年,立法机关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将律师参与辩护的范围从原来的审判阶段延伸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而2012年《刑事诉讼法》则首次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身份,使律师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庭前会议环节可以发表辩护意见,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获得更为有效的程序...
非律师辩护人申请阅卷 人民监督员见证送达会!
8月8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层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安阳市司法局通过人民监督员管理系统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宋友俊,参加见证由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向一位担任犯罪嫌疑人的非律师辩护人的申请阅卷事由,检察机关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送...
聂树斌案前代理律师:曾多次被各种理由拒绝阅卷
首先申诉代理当中,阅卷问题过去在法律上就比较模糊,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申诉代理当中律师的作用也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这次四中全会的决议里面非常清楚的明确的规定了,律师可以代理申诉案件,那么应当说,律师代理申诉案件这种权利本身就意味着它有当然的阅卷权,这一点是四中全会以后的明确规定,是一个进步。接下来,律师谈...
刑事阅卷,必不可少的三种意识
阅卷的过程,就是对办案机关所取得的证据进行审查、质疑的过程。辩护律师不能幻想所有证据都是办案机关依法依规取得的,更不能假定所有的取证过程都合法。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不是所有证据的取证过程都合法。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是违法取证。证据材料缺少必备文件、缺少取证合法性证明时,辩护律师也需提出取证过程的合法...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颜建峰代理一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二审成功改判
近期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颜建峰收到了短信通知,通知内容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一案的当事人Y二审刑期减半,成功改判了(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案件持续6个多月,颜建峰律师牺牲大量休息时间,伏案专研案卷,方才精准把握关键辩点。外加勾勒图标、思维导图等可视化、清晰易懂的工具,凭借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将案件的逻辑、框架详实地向法庭展现。
刑事辩护各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有哪些大学问?
很多时候,外面的亲属急于求成,实施的某些行为有意无意地触犯了法律,不仅对里面的人毫无帮助,还把自己“陷”进去,得不偿失,悔之晚矣,对此不可不防。另外,在这个阶段,法律没有赋予律师核实证据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才能去核实相关证据),因此,律师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尽量不要去与当...
完善阅卷权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
保障辩护律师阅卷权的有效便利行使也是世界范围内刑事诉讼领域达成的共识,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21条规定:“主管当局有义务确保律师能有充分的时间查阅当局所拥有或管理的有关资料、档案和文件。”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对阅卷权进行了具体规定。无论是诉讼程序的选择、强制...
学者建言刑诉法再修改:应完善值班律师辩护职能,扩大法援范围
在辩护权保障上,报告分析指出,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应当是目前完善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基本方向: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就应“强制指派”值班律师介入案件;值班律师阅卷权应当从“查阅”扩展到“摘抄”“复制”;在值班律师对量刑建议有异议时,应赋予其拒绝签字的权利;以此实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
22年刑辩律师总结:这套阅卷技能,所有律师都能用!(必须收藏)
在进行刑事辩护的整个流程中,有方法的律师就会通过一个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将整个辩护过程划分成几个板块,逐个击破。比如,阅卷环节。阅卷的目的是结合会见和沟通了解,详细了解案情,包括对各类证据的形式、实质审查,结合证据的两力“证明能力以及证明力”进行审查,从而找出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对被告人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