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你阅卷了吗?
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2条第2款规定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值班律师可以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值班律师提供案卷材料提供方便。法律规定这些权利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基础,更助于律师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许小军...
刑事阅卷,必不可少的三种意识
带着怀疑意识阅卷,能更好地去发现案卷材料中的问题,更能判断案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权威性;带着法条意识阅卷,能审查案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带着辩点意识阅卷,更容易发现辩点,确定辩护策略。一、怀疑意识:带着怀疑阅卷阅卷过程不要假定任何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权威性,要具备怀疑...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代理人阅卷权的意义
2024年6月5日,涂某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2日,笔者到人民检察院申请阅卷获批,复制、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6月13日,在阅卷的基础上,和涂某委托的律师就涉案款项的退赔、谅解等达成一致,并为受害人小文取得第一笔退赔赃款人民币20万元。二、被害人代理人阅卷权的意义笔者非常推荐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要委托律...
完善阅卷权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阅卷是律师全面掌握证据、行使辩护权的前提和基础,尤其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为提高办案质效并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有必要...
大咖说 | 陈瑞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三种模式
可以说,与会见、阅卷一样,调查核实证据属于辩护律师开庭前防御准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辩护律师所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对于这种调查核实证据的权利,本章统一简称为“调查权”。迄今为止,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两种律师“调查权”:一是律师自行调查、搜集证据的权利,包括自行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证据,或者自行要求...
京都释法 |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技巧
由此,考虑到辩护律师的辩护权派生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而“沉默权”实际又是后者“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对辩护律师而言,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的“沉默权”(主要体现为当事人不因行使“沉默权”而承受不当的法律后果,如遭受非法取证等)则是辩护工作的应有之义(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
十二位法学专家对《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前瞻
我国实行“捕押合一”的模式,逮捕是法定的强制措施,羁押成为逮捕的必然后果,逮捕的实施即意味着被追诉人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剥夺人身自由,只能在羁押状态下等候讯问或审判。羁押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以及独立的适用程序。虽然现行《刑事诉讼法》第88条在审查批捕程序中建立了犯罪嫌疑人、证人、辩护律师等多方参与的审查模...
大咖说 | 卞建林、张建伟、叶青等十位法学专家对《刑事诉讼法》第...
我国实行“捕押合一”的模式,逮捕是法定的强制措施,羁押成为逮捕的必然后果,逮捕的实施即意味着被追诉人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剥夺人身自由,只能在羁押状态下等候讯问或审判。羁押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以及独立的适用程序。虽然现行《刑事诉讼法》第88条在审查批捕程序中建立了犯罪嫌疑人、证人、辩护律师等多方参与的审查模...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如何高效阅卷(技能)
辩护律师享有的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权利在整个刑事辩护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务中律师的阅卷“形态各异”,在笔者经办的案件中有以下几类情况:(一)检察院直接把卷宗扫描在光盘里,律师递交完手续后,进行无纸化阅卷这种无纸化的阅卷是最简便的,既省去律师的时间也方便检察院。
刑事辩护各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有哪些大学问?
审查起诉阶段,意味着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并形成了完整的侦查案卷并移送至检察院了,此时律师介入后可以行使阅卷权。阅卷之后的会见,工作的内容和重心与侦查阶段相比有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律师通过会见依法指导当事人应对检察官的讯问在“捕诉合一”未实施以前,检察院审查批捕工作主要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