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得限制阅卷
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辩护律师在开庭以前提出召开庭前会议、回避、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以及证人、鉴定人出庭等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如何高效阅卷(技能)
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就办理的案件与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取得联系,并且辩护人提交法律手续:1.律师事务所函;2.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3.律师执业证,方可开展阅卷工作。一、关于律师到检察院阅卷辩护律师享有的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权利在整个刑事辩护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务中律师的阅卷“...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代理人阅卷权的意义
2024年6月5日,涂某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2日,笔者到人民检察院申请阅卷获批,复制、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6月13日,在阅卷的基础上,和涂某委托的律师就涉案款项的退赔、谅解等达成一致,并为受害人小文取得第一笔退赔赃款人民币20万元。二、被害人代理人阅卷权的意义笔者非常推荐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要委托律...
完善阅卷权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阅卷是律师全面掌握证据、行使辩护权的前提和基础,尤其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为提高办案质效并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有必要...
刑事辩护各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有哪些大学问?
审查起诉阶段,意味着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并形成了完整的侦查案卷并移送至检察院了,此时律师介入后可以行使阅卷权。阅卷之后的会见,工作的内容和重心与侦查阶段相比有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律师通过会见依法指导当事人应对检察官的讯问在“捕诉合一”未实施以前,检察院审查批捕工作主要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侦查...
姚建伟律师|法院有权力要求被告人更换辩护律师不得超过两次吗?
次月9日,张庆方律师为维护辩护权,和来自全国各地的20多位律师一起,到海南省高院门口维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据网上公开的一些信息,我们可以知道,海口中院之所以拒绝张庆方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陈宪清案,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11条第1款“被告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更换辩护...
大咖说 | 陈瑞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三种模式
可以说,与会见、阅卷一样,调查核实证据属于辩护律师开庭前防御准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辩护律师所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对于这种调查核实证据的权利,本章统一简称为“调查权”。迄今为止,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两种律师“调查权”:一是律师自行调查、搜集证据的权利,包括自行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证据,或者自行要求...
大咖说 | 卞建林、张建伟、叶青等十位法学专家对《刑事诉讼法》第...
我国实行“捕押合一”的模式,逮捕是法定的强制措施,羁押成为逮捕的必然后果,逮捕的实施即意味着被追诉人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剥夺人身自由,只能在羁押状态下等候讯问或审判。羁押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以及独立的适用程序。虽然现行《刑事诉讼法》第88条在审查批捕程序中建立了犯罪嫌疑人、证人、辩护律师等多方参与的审查模...
韩嘉毅:坚守完善《刑诉法》,保障辩护权实现控辩平等的修法建议
2012年《刑诉法》修改后,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大量涉及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充分保障辩护权的政策制度和司法解释。包括各部门实施《刑诉法》的司法解释,以及更为重要的是2015年前后出台的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都涉及刑诉诉讼制度的完善。很明显,无论是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还是涉及辩...
...文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检察机关批捕前应征询辩护律师...
《意见》中还规定,检察机关在律师提出阅卷申请后,一般应当提供电子卷宗,便于律师查阅、复制。律师提出调阅案件纸质卷宗的,检察机关了解具体原因后,认为应予支持的,应当及时安排。对于符合互联网阅卷要求的,应当在三日内完成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的办理和答复。此外,《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应当坚持“能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