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模式全新探索:不良资产如何转让给非金融机构?
银监办24号批复第二条明确规定,“转让具体的贷款债权,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本案中城建投公司并未直接与绿兴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而系受让农发行怀化分行对绿兴源公司依法享有的...
瓮安法院推行小额金融债权执前化解之预查证明
是指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机构不良债务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已有另案债务进入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院可依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及其他案件执行情况出具《预查证明》。该证明可作为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凭证,中断执行时效,并不代表金融机构放弃债权,也不意味着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免除,一旦发现债务人...
雷霆出击·2024|文县法院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执行到位102万元
为进一步推进“雷霆出击·2024”集中执行行动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不良信贷金融风险,切实有效保障金融债权,文县法院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文县支行、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恶意逃避金融债务、扰乱金融秩序行为。为确保集中执行高效有序,文县法院执...
最高人民法院:资产管理公司承接银行债权后诉讼时效中断的认定
第十条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签收债务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
非金融机构打包形式受让金融债权后不能向债务人主张全额利息债权
一《最髙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9年3月30日,法发〔2009〕19号)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佳木斯市升平煤矿与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二终字第238号民事判决书]...
祁门县法院发出首份《金融不良债权废债证明》,加速不良债权处理
日前,祁门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金融不良债权废债证明》,助力金融机构加快化解不良债权,避免因程序空转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提高法院处理涉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执行案件的效率(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按照惯例,对于金融不良债务,银行认定为不良债权后,需要依照相关规定启动诉讼、执行程序,待法院下发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后,方可进行债务核销”,此过程...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的不良债权的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债权...
根据上述规定,执行过程中,受让人以债权转让为由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法院应当对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以及原债权人是否书面认可受让人取得该债权进行审查。债权发生多次转让的,还应对多次转让之间是否具有连续性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六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分公司被罚百万:违规开展非金融不良债权收购...
6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涉及违规开展非金融不良债权收购业务、实质性重组不真实导致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不准确。
沙市区法院启动金融不良债权“预查废”机制 开辟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沙市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对于经法院确认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同一债务人,金融机构取得《“预查废”证明》后,不需经过一系列审判、执行程序,就可直接将该证明作为金融不良债权核销依据。此举可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进行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司法程序空转。该负责人还表示,《“预查废”...
「西安碑林法院」首批208件《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发出!
4月7日,西安碑林法院发出首批208件《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标志着开展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试点工作进入实操化阶段。3月26日,陕西省高院召开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确定碑林法院为推行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试点法院之一。碑林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试点工作部署要求,院党组...